建国后第一强奸大案-“双桥老流氓”– 一个人潜入京东村庄强奸380人
“‘双桥老流氓’?谁让你找我问这案子的?”老孙瞪了萨足有半分钟,忽然眼睛一翻,厉声问道。
就这一声,萨差点儿把采访的笔记本儿扔了。老孙生得豹头环眼,燕颌虎须,寒暄的时候慢声慢语的没觉得,这冷不丁一发威,二目如电,那感觉活活让你想到西门庆碰上了张翼德……
这什么比方阿?
算了,我承认让老孙唬得阵脚有点儿乱。
还好带我去访老孙的那位老大过来帮忙了:“孙队,你别拿预审那劲儿啊,他没进去过,不适应。是我让他找你的,这案子不是你破的吗?不问你问谁啊?”回头一拍老萨肩膀,“行,兄弟,没给我丢人,孙队破南口枪击案的时候,一瞪眼把嫌疑犯都吓尿裤子了……”
我靠,你知道他这毛病不提醒我?!
“双桥老流氓”案,一个上世纪七十年代震动京师的大案,共发生380起案件,警方动用大量人力物力,历时10年,却束手无策,最后在偶然机会+机缘巧合下才告破了
这个时候,我才发现,老孙看人和正常人不大一样。正常人看人就是两只眼睛看,老孙看人,眼睛在看,浑身的肌肉都跟着眼神走–后来才知道,这是外勤刑警做老了做出的毛病,让他盯上,下一个动作就是随时往上扑!
“不要紧,你跟他讲吧,不然他老把咱们写得跟五通似的。你跟他说说这个案子,让他知道知道咱们难受的日子是怎么过的。”那位老大苦笑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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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难怪老大这个表情。日前老萨写过一个反映刑事侦破的系列《京师四小名捕》,其中情节取自北京警察的案件甚多。结果一位南方警界大佬进京视察,专门找了我那文中描述的一位京师捕头相面,双方掰了掰手腕之后。大佬说还好还好,老兄做事总能比他人深一步,果有独到之处……但好在你还是警察,这我心里就踏实了。真照那本书里写法你肯定不是警察,是妖精太岁!跟妖精太岁做同行,老哥我要抓狂地。
其实并不是老萨写的不真实,关键问题是专挑了过五关斩六将的买卖开张,让人感觉京城捕头破案跟掰玉米棒子似的手到擒来,难免让内行觉得怪异了。
于是,这位老大跟我说,咱北京警察啊,威风八面的时候有,秦琼卖马的时候也有,你得了解这个。
我说我倒是想了解阿,要不你带我访访,谁有破得特艰难的案子。比如,你吧,你有没有?
别,别扯我,我这儿的案子好像还真没有太难的。
那……对了,“双桥老流氓”那案子你有熟人吗?那案子最后破了吗?
“双桥老流氓”?老大沉思良久,说我想起来了,那案子最后是破了,破这案子的还是我一哥们儿……
就这么着,找到了孙队。老孙是13处1科出身的,这个处曾经号称“天下第一处”,专破大案要案,“双井老流氓”的案子,正是交由他们经管。
有老大解释,老孙总算是放了心,他说不是我小心过度,这案子,第一牵涉面太广,不知道你是从哪个路数来的。我怕生事;第二这案子……当警察的我们不愿意提,它丢人啊!今天你到双桥地下通道那儿去看看,有一个修车的,那就是我同事,唐山人,非常好的一个刑警。破这个案子破伤了心,一直就没缓过来,后来干脆辞职修车了。对了,你怎么知道这案子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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既然人家问了,我就得如实交代–俩天字号的刑警守着,我倒想不如实交代也得成啊!
“双桥老流氓”,是北京文革中开始出现的一个著名流氓团伙。据老人讲,这个团伙专门入室强奸妇女,兼做抢劫,活动于朝阳区,通州区,顺义等地。在我刚出生不久就有关于这个作案团伙活动的传说,直到我十来岁,粉碎四人帮已经数年,仍然不断有关于它的传闻。“后海小混蛋,双桥老流氓”,是谈文革时期北京治安问题时,民间常常说起的两大话题。“后海小混蛋”的传说毁誉参半,或曰其罪恶累累,或曰其义薄云天,至今在“好人圈”里难以定评。不过,“小混蛋”影响有限,因为他在文革还如火如荼的时代就死于一次震动京师的斗殴,而且死得十分惨烈,至今在“坏人圈”里提起“小混蛋”的死仍然少不了人竖一下大拇指。而“双桥老流氓”则如同不死怪物一样始终隐藏在人们记忆的阴影中,在这个团伙活动最猖獗的时候,通县朝阳的工人都不肯上夜班,要在家守护媳妇孩子。听说这个团伙先后作下两百多起强奸抢劫案,影响之恶劣不言而喻。既然说到北京警察有秦琼卖马的时候,那,这个案子,应该算了吧。
老孙抽着烟听我说这个案子,最后说,成啊,还有人记得这个案子呢,都快三十年了,我以为早就让人给忘了呢。你说的,还真有几分对得上。不过,你说的有两处不正确。
哪两处?我问。
第一处,“双桥老流氓”强奸抢劫连环案,一共三百八十起,每起受害者少则一人,多则五人,并不是两百余起。
第二处,“双桥老流氓”并不是一个团伙,其实,这所有的案子,作案者都是一个人……
什么?!一个人做了三百八十起强奸案?这怎么可能?
老孙苦笑一声,说你觉得邪吧?我也觉得邪,。其实,这案子还有一个代号,叫“十八里店飞毛腿”,因为它最早发案的地方,在朝阳区十八里店,作案的那小子,我们给他起了个绰号,就叫“飞毛腿”。
一个人,做了三百八十起强奸案。我觉得邪,老刑警孙队也觉得邪。但是没办法,事实如此。对这个曾让京城捕头们困扰了十年的奇特案犯,老孙给了一句评价–“他的想法,从来没跟我们一样过。”
这大概也是抓捕“飞毛腿”最让警察们头疼的地方了。
实际上,因为这个案子前后牵涉太广,除了老孙提供的材料,我特意和其他警界人员进行了核对和交流,以保证其内容的可信。比如,我曾和一位已经退休的老警务人员问起,这三百八十起案子,是否都是他一个人做的,会不会有别人的案子混在里面。那位同样熟悉此案的老警察很坚决地表示,没错,都是他一个人干的。事实上,“飞毛腿”最后被擒,正是因为警方通过技术手段,已经确认这些案件都是一人所为,所以才能够通过作案手法的比对将其归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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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位老警察还谈到了一个细节–在预审的时候,“飞毛腿”居然对三百八十起案件(实际上有些案件如果不是他交代,受害人都没有报案)中每一起的细节记忆清晰,补充了大量警方不掌握的线索,甚至多次和警方斗智斗勇的前后经过都能叙述清楚。起初,有些警察对此感到不可思议,后来才逐渐理解–“飞毛腿”的作案,酷似吸毒,从最初的偶尔作案,到后来则变成不能自拔。每次作案对他来说都是生命中最刺激和最有快感的事情,总要反复回味。甚至到不作案,简直就过不下去的地步。人对自己经历的这种极刺激的事情总会记忆特别深刻。你若问他生活中的其他事情,他也记不住。
从哪儿说起呢?老孙挠挠头。
这案子,最初不是交给我们13处的。老孙说。
最开始抓“老流氓”的抓法很不正规,主力极有时代特色,叫做“首都工人民兵”,那动作简直跟打个战役似的。
工人民兵,最初是我国作为预备役部队建立的准军事部队,跟美国的国民警卫队一个性质,只是人数最多的时候高达两千万,这就没一个国家能比了。在特殊的时代,工人民兵很快从单一的预备役部队变成了万能胶和多面手。搞宣传,派民兵,抓特务,派民兵,来外宾,派民兵,开批斗会,派民兵,连教街道老太太认字,都用过民兵。在文革公检法陷入相对混乱的时代,工人民兵在北京更成了类似今天武警的角色,经常被用来应付突发事件和治安恶性事件,虽然装备和训练远不能和正规人员相比。
让民兵抓“老流氓”,是北京市革委会主任吴德的招儿。
“飞毛腿”案第一起,发生在1972年夏天。当时报到革委会,情况是有一案犯蒙面裸体夜入十八里店一农村民宅,强奸了一个带孩子的年轻媳妇。受害人半夜惊起,连案犯的身高体态都说不清。
不久,就发生了第二起,这次地点在靠近今天朝阳区边缘玛钢厂收费站,也是农村,案情几乎相同,唯一区别是案犯自称“老流氓”。此后,这样的案子接连发生,都是强奸,顺便盗窃,作案范围以朝阳区双桥为中心,方圆大约10里,最远的到通县,顺义等地,每一次案犯都自称“老流氓”。面对一系列恶性案件,当地治安部门束手无策,引发了极大震动,“老流氓”的称呼也不胫而走。
案子很快惊动了当时首都的一把手吴德同志。
有人说文革时候治安好,其实中国的老百姓老实,我们的治安一向不错,不是文革开始,治安变好–文革叫动乱那可不是白叫的。
文革是个复杂的问题,在这儿咱们就不讨论了,咱们说这案子。
因为治安一直不错,吴德听汇报,知道自己辖区竟然还有如此无法无天的人物,大为吃惊。吃惊之后就是严加部署,要求务必将其捉拿归案。
吴德是在冀东军区当过政委的,指挥部队习惯了千军万马,抓“老流氓”一出动就是三百工人民兵。
搁现在,要在双桥这么干,吴德同志自己可能就进去了。要知道,在北京动用三百名武装力量绝对是个大事儿。九十年代,北京有一位公安局副局长碰上一起硬茬的案子,出动了九十九名防暴队员(一共一百个,他留了一个看家)下手。这九十九名身穿防弹背心的防暴队员手持微冲,训练有素,沿着长安街风驰电掣而去。任务倒是给他们完成了,局长同志的检查也开始写了。写了无数次都不能过关,到底要到什么程度才算深刻呢?
最后担任审查的老大总算看在同行份儿上给了局长同志一个底–“九十九个实枪核弹的防暴队员,中南海都能让你冲进去了,你自己想想这是什么性质的问题?!”
有这个底,局长才明白自己捅了多大漏子。
后来碰上这位局长同志,老萨实在忍不住,问了一个很敏感的问题:“您那九十九个防暴队员,要是真的冲中南海,能冲进去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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局长大人属于那种很实诚的人,嘿嘿一笑,说:“冲,大概是冲得进去的,能不能出得来,那就是另外一回事儿了。”
文革的时候,对武装力量一样看得严。不过,抓“老流氓”的时候,双桥还算是北京远郊的地方呢,所以吴主任还能打打擦边球,过一把打战役的瘾。
抓“老流氓”出动三百民兵面子实在是够大的,要知道,国民党空中高手叶常棣少校被击中跳伞,抓他才出动了五十呢。
在谈“老流氓”这个案子的时候,我曾经问过老孙。说这个案子迟迟不能破获,是不是和当时公检法被砸烂,治安案件的侦破不正常有关?
老孙说这个倒是关系不大,因为当时投入了大量的力量来想抓他的。这种投入不亚于今天部督大案的力度。老孙的看法有一定道理,当时下面是乱成一团,但较高层次还有一批骨干顶着,一旦出事,而且上边想解决,还是有专门的力量来解决问题的。比如,这案子后来交给一处,那就是上边下了决心,集中警力办案的情况,至于抓不着……抓不着这个话怎么说呢?反正你不能说不怪我们太无能,实在是那谁太狡猾什么的吧……
问题是,出动三百名工人民兵固然声势不小,但抓“老流氓”毕竟不是攻山头,李云龙的招儿,似乎有些文不对题啊。
可老孙对吴德主任这一招评价一点儿也不低。所谓蛇有蛇道,狼有狼道,只要用对了迫击炮也能把鬼子飞机打下来。吴主任的招儿破案固然不正规,但和他的身分很符合,人家是游击队出身的,打这种人民战争有经验。
老孙说你可别小看游击队出来的,我们13处8科,专门处理跨国案件的,第一任科长张黎明,原来就是房山游击队的队长阿。
不知道吴主任是不是按照抓鬼子特工队的法儿琢磨的,三百名民兵撒出去,在几个被认为“老流氓”可能作案的村子重点设防。这一设伏还真准,第一天,“老流氓”就撞了网。
说起民兵抓“老流氓”,公安干警的看法是一半佩服一半惋惜。
佩服,在选择设伏地点出色,应该说,对“老流氓”下一步可能在哪儿作案,当时的推测是很准确的。此时的“老流氓”还没有后来那么狡猾,工人民兵设伏的几个点,其中一个,他当晚就去作案了。说他撞网就是这么回事儿。后来警察再设伏,这小子可就没有这么痛快来的了。
惋惜,是民兵毕竟没有受过公安训练,抓捕失败。用现在电子游戏的说法形容,这等于给对方增加经验值呢。干警对案犯,如同猎人对野兽,这属于天敌。问题是如果你老给他送经验值,那野兽久练成精,变成《西游记》里头那种怪物,人会的他都会,人不会的他也会,那猎人可就麻烦了。
那一次,工人民兵奉命设伏,但是中间出了一点问题。因为指挥行动的是军人出身,注重保密观念,所以第一设伏人员不进村,在村外设伏,第二,设伏的村子里,只通知到村干部,一般老百姓并不知道民兵要在他们村儿抓“老流氓”(此后设伏,都通知到每个村民)。
结果,“老流氓”到某村作案,他黄昏进村,民兵还没到位,半夜作案,民兵在村外的野地里,仿佛给他站岗,直到他作案完毕,跑了,受害人惊魂甫定,喊叫起来,民兵们才恍然大悟村子里出事儿了。
不过,到底是准军事部队,发现出事儿了,民兵们马上打开手电筒,点亮火把,在村子四周开始追击搜捕。指挥部也立即调动其他几个村设伏的民兵跑步向该村前进,封锁其四面通道,抓捕“老流氓”。
从他作案完毕逃走到受害人喊叫,也就几分钟的时间,“老流氓”能跑多远呢?民兵们在周围的田野中开始拉网搜索。黑夜中,不断有人发现目标,但尽管调动人员围追堵截,始终没有抓到。外面抓得热火朝天,指挥部里的人员却渐渐皱起了眉,只见代表犯人的小旗一会儿插在村东,一会儿插在村西,一会儿在村南,一会儿在村北,一会儿过了河,一会儿又回到村边,范围不断扩大,甚至有同时在两三处发现目标的。
听到这个叙述,我的感觉是足球场上同时出现了三四个范巴斯滕,个个走位飘忽
指挥部明显感到已经对抓捕失去了控制,只怕今夜难有收获。
不出所料,一直忙碌到天亮,一无所获。负责行动的指挥员站在村口四面一看,不禁倒吸一口冷气–只见这个小村子四面阡陌纵横,一马平川,连个碾盘之类的藏身之处都没有,就这么个地方,几百名民兵搜了一夜,可说即便一只兔子也给搜出来了,可“老流氓”愣是踪影皆无。
指挥部得出结论,此人或是在民兵尚未合围之前,已经从拉网的缝隙中逃脱,或是在夜间和民兵接触后每次都跑过了围追堵截,最终突围而去。
这小子跑得也太快了。失败之余指挥员深感沮丧。
万般无奈民兵们只好向上报告抓捕失败,恼火的上级这才想到破案毕竟应该是公安部门的事情。
13处被委以重任。民兵撤离两个小时之后,13处组长常占魁带几名侦察员,乘一辆拉嘎69吉普车赶到了案发现场。
从这个情况来看,我推测13处早已经在注视这个案子(按文革前的正常程序,所有凶杀,强奸,爆炸这类大案,都是13处的),并悄悄做了准备。只是上级不发话,自己也不好插手,所以他们才能一得到命令在极短的时间内到达现场。
或许,也有想来一个专业的“闪电战”,给公检法系统争口气的意思。
别说,专业人员就是不一样,到达现场仅仅几分钟,13处就弄明白了昨夜“老流氓”的行踪。
他怎么跑出民兵们的包围的?
答案是–他根本就没跑。
受害人房后有几堆秫秸杆,侦察员们很快在那里发现了案犯曾经隐匿过的痕迹。
“飞毛腿”被捕后供述,那一次,他作案完毕刚离开现场,受害人就叫起来,周围立刻人声鼎沸,自己根本就没法跑。没法跑的情况下,此人回头就撞进了受害人家的秫秸秆堆,在里面睡了一觉。第二天早上醒来,看看周围已经无人,还方便了一下,才悠悠然赶去上班。
民兵缺乏刑事办案经验,没有搜索现场,只是向外拉网追赶,出现了“灯下黑”的问题。令人扼腕的是,根据对案犯留下的排泄物内部温度进行测定,此人直到侦察员到达之前一个多小时,还藏在秸秆堆中!
只差了一步!
至于民兵在夜间发现和追踪的目标,也基本弄清–指挥部当时下令其他各村民兵赶来支援,不相统属的大量人员集中于同一块搜索地域,夜暗中很容易出现把“友军”当成目标的情况。这种误会引发的人员调动又造成新的误会。人多反而增加混乱,这就是世界各国古代军队的优秀统帅,在组织夜战时都十分谨慎的原因。民兵们整夜都在自己和自己捉迷藏。
对当日情况形成报告后,这个案子正式交给13处进行侦破。
当时13处业务很强,不久就总结出了“老流氓”的作案特点–
从发案情况来看,“老流氓”作案的区域主要集中于当地农村地区。当地农村的住宅大多为单独院落,彼此之间略有距离,案犯作案时有较大的空间。侦察员们还发现,当地住宅的一种建筑特点,给案犯提供了方便。当地习俗,房屋的窗户上半部糊纸,下半部为玻璃,没有挂窗帘和锁门的习惯。因此,案犯很容易踩点和观察目标的活动,确认其家中有无男子。
当地虽然是农村,但男性青壮年大多在京郊工厂,如朝阳焦化厂等地上班,很多人需要上夜班,家中只有妇孺。案犯袭击的,主要是带孩子的单身少妇。当地人一般都住东屋,案犯从西边无人居住的房间拨开窗户进去,到灶间脱衣服,只用黑纱蒙面,进入女性住屋实施犯罪。作案时通常先把刀放在孩子脖子上,说“我是老流氓,让我玩会儿,不然我杀了你孩子。”
此人作案颇为疯狂,有受害人一连被他侵犯三四次的情况(据说当时有位参与侦破的痕迹专家称其有“返祖现象”)。作案结束后,他退到堂屋,穿好衣物后逃离。
有时,也袭击单身女性,或多名女知青宿舍等,兼盗窃财物。
然而,警察们也发现这个案子颇有令人挠头之处,那就是案犯作案的时间间隔毫无规律可言。有的时候,警方集中警力进行侦破的时候,他顶风作案,有的时候,却又长久沉寂。这和有的惯犯一段时间不作案就会难以忍受而去犯罪,或者一次犯罪后满足而较长时间不去犯罪的情况完全不同。
这孙子作案怎么一点规律也没有啊?侦破经验丰富的13处老手们,对此也感到茫然。
这个古怪的规律直到案犯被抓捕归案,才算弄清。
原来,此人作案的前提竟然是–和老婆吵架。
所谓的“老流氓”和妻子在性生活方面不太和谐,但并不是每个有这种问题的男人都会弄到要出门作案的地步。关键是每次他和妻子吵架之后,就会变得十分冲动。而他冲动的方式并不是满院子举着菜刀乱转,而是出去作案。
于是,就会发生他下午和老婆吵架,晚上去作案,半夜回家老婆气怒未消,又吵起来,结果他又出去作案一次这样的事情。
知道他作案的诱因居然是这个,警察们估计要上吊的心都有。对苦苦搜寻其作案规律的警察来说,第一个感觉就是这小子在挑衅专政机关。
其实,他倒还真没这个意思,只是夫妻打架这种事儿,哪有规律可言!
事实上,办案中警方确曾把他列入犯罪嫌疑人之中,有便衣警察在他住宅附近监视过,曾亲眼目睹他们两口子打架。但是谁会想到两口子为了袜子没洗干净这样的事儿吵架,会引发一起强奸案呢?!
说起来,既然已经把他列入嫌疑人了,怎么还没能把他抓起来呢?实际上警方曾经非常靠近案犯了,但从逻辑上的不合理之处,又使警方一直没有走出最后一步。这和他给警方产生的误导有关。
首先要说明一点,在警方进行侦破过程中,被列入嫌疑名单的人远不止他一人。警方在工作中不断排除,不断寻找新的嫌疑人,总的方向是试图逐步缩小嫌疑对象范围。
这个过程中,他就被放到外围了。
当时“老流氓”作案,有一个特点是经常顺手盗窃。但是,当时的农民颇为贫困,在今天的贼看来,并没有什么贵重得值得一偷的东西。“老流氓”盗窃属于不管不顾,有什么偷什么的类型,有一次竟然作案后把人家一口袋七十斤大米偷走了。
因为已经确定案犯每次作案都是步行,不使用交通工具。所以,扛着七十斤大米能走多远,警方分析了一下,画了个三公里的圈,认为这个圈里面的嫌疑人显然作案可能更大。
不幸的是这个案犯的家,是在案发现场十几里外,也就是说距离超过五公里–谁会背着七十斤大米走五公里呢?那还不得累死?开句玩笑说,扛七十斤大米走五公里,费这个劲还不够车票钱呢。
偏偏此人就是这么干的!
一是体力,一是思维,此人都很是与众不同。
这样,虽然没把他从嫌疑名单上排除,可是也没有把疑点向他身上聚焦(还有一个原因,后面也会讲到)。
“老流氓”的思维与众不同,这一点让警方万分头痛。
比如,13处接手案件之后,曾提醒当地居民做好自我防范。但是,几个月下来此人却一直没有作案(这段时间他家庭和睦,没有吵架)。老百姓毕竟不是军队,还要过日子生活,略一放松,他又来了……
再比如,他到某村作案,警察随即赶到,调查案情,查看线索,分析下一次他可能到哪里。
不料警察刚走没两天,他又来到了上次作案的这个村子,袭击的还是同一个受害人。
警察们再来,这次分析,感觉这小子胆子太大了,竟然敢于回头,所以,必须对以前受害的人员加强保护。
的确,强奸案敢吃回头草的太少了。可是,他竟然敢!
结果,警察们还在忙着查找所有以前受害人地址的时候,又有报案的来了–还是同一个受害者,他第三回又去了……
这件事把警察们气得暴跳如雷–我们刚走啊,他还敢去第三回?!
这也让警察们对受害者感到极大的歉意,真有一种老百姓养你是干什么吃的的慨叹。
难怪警察们认为他是在挑衅专政机关。
就在这时候,发生了一起特别的案件–某村一个妇女主任遭到“老流氓”的袭击,但是在他进门的一瞬间,这个女的发觉惊起,并果断把门推上顶死,结果“老流氓”作案未成。
这也是警方记载中他第一次作案未遂。
警方当即上门调查。这个妇女主任的家所住的地方与其它邻居间隔较远,丈夫上夜班,罪犯从房屋一侧拨窗而入,在堂屋乡下常用的大灶旁脱了衣服,而后试图进入卧室作案。一切都和“老流氓”作案的手段符合。被挡在门外之后,他试图从窗户进入,再次被挡住,于是站在窗外,用言语调戏,并声称这次不成,自己还要再来。
尽管是当妇女主任的,但受害人也被吓到几乎精神崩溃。
调查完之后,警察们开了一个会。会上有人提出一个看法,认为“老流氓”说还要来,并不是说说而已,他很可能真的会再来。
考虑到案犯猖狂的作案习惯,这个看法受到了常占魁组长的支持。于是,警察们决定,就在这个妇女主任家里设下埋伏,守株待兔。
《水浒传》有一节小霸王大闹桃花庄,山大王周通要强娶桃花庄老庄主的女儿,花和尚鲁智深路见不平,拔刀相助。结果,喜滋滋入洞房的周通被藏在里面的鲁智深痛打一顿,几乎丧命。
这次,公安干警们准备当一次鲁智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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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占魁有的是办法,他让一名相貌清秀的侦察员冒充这个妇女主任。这个侦察员穿上和那个妇女主任相同的服装,预先藏在村外的树林里。妇女主任假作出村抱柴禾,回来的时候,实际上已经掉包。这名侦察员甚是机警,装得天衣无缝。事后审问”老流氓“时,他表示当天几次窥视,都没有看出破绽。
就在午夜刚过的时候,老侦察员常占魁凭借一双夜眼忽然发现,村外一个土坡的后面,慢慢地冒出一个人来,借着地形地物开始向村边移动……
警方第一次和“老流氓”发生了接触。
依靠长期从事侦破工作的经验,常组长一眼就判定–此人有重大嫌疑。
这是因为,在警察眼里,犯罪分子和普通人的行为举止之不同,就像我们分辨男的跟女的一样明显简单(当然现在有时候也不那么好说)。当年,北京反扒老手王大队到刚建市的深圳介绍经验,为了说明问题老王来了个实战表演。深圳警方跟随老王到车站抓贼,过程和从水桶里捞鱼一样,有当地警察惊呼就跟那贼是他养的似的–当时那里养二奶成风,故此警察有此感叹。
老王一句话道破天机–车来了,别人都看车,就他看人,他不是贼,谁是贼啊?
这就是所谓“挂相”。
那么……是上去抓呢?还是等他进屋作案抓现行呢?
这个不用警察来回答,估计谁都能答得出来–且不说他这个位置还离警方太远,作套就是让他钻的,鲁智深可没有跑到村外把周通揪进来的道理。
那时候通讯条件不比现在,但早已经按照预定计划进入阵位的警察都已经做好了出击准备。
那个黑影且藏且进,离村子越来越近,在村外的一座谷草垛后面停了下来,显然是在进行最后一次观察。
观察的结果,看来让他十分满意,这个黑影跃出谷草垛,开始直奔妇女主任家而来。
只要在有一两分钟,就可以收网了!但是,就在此时,一个意外的情况发生了–
那个黑影突然停步,愣愣地看了妇女主任家一会儿,好像在琢磨什么。
常占魁的心往下一沉,他的直觉告诉他,一定有什么事情不对了。
说时迟那时快,只见那个黑影忽然掉头,飞奔而去。
“肯定抓不到了。”参加过此案侦破的警员回忆,“距离太远,那小子跑得跟一道轻烟似的,而且周围还有雾。”
果然,追踪一个小时,那个黑影还是悄然地消失在了周围的田野中。
气急败坏的常占魁回头下令严查,到底是怎么回事儿,是什么惊动了那小子。
检查的结果,竟然是那位冒充妇女主任的侦察员暴露了目标。
这位侦察员擒拿技术好,扮相好,装什么像什么,曾经在多起案件的侦破中发挥重大作用,在队里可算一宝,这次埋伏也一直中规中矩。但是,他有个要命的毛病使整个埋伏功亏一篑–
这个相貌清秀的侦查员在烟瘾问题上却极为“爷们”。所以,在屋内蹲守到半夜,实在扛不住烟瘾的侦察员终于抱着侥幸心理抽出一根烟,悄悄地吸了两口。而那个案犯,恰好在此时摸了过来。
发现有人在屋里抽烟,这个案犯当时就觉得不对。那年头当地女的吸烟极少,妇女主任平时也不抽烟–那,这屋里怎么出来烟头的火光了?
不对,是警察!
因为吸烟暴露目标的侦察员因“严重违纪”受到处分。
受到处分其实还是幸运的,因为案子的发展很快就让警方产生了一个印象–我们内部有鬼!
这是因为,除了这次设伏,此人再没有钻过警方的圈套。一次可以是巧合,但一次又一次,刑侦专家算定他会去的作案地点,他从来不去,可是也曾发生过周围几个村子都作了埋伏,他偏偏去唯一那个没埋伏的村子作案这等事情。警察在甲村设伏,他偏不去甲村,却在甲村旁边的乙村作案,而警方刚刚撤出甲村,第二天他就去作案这种事,也曾发生。警方的部署他似乎总是能未卜先知。
1974年,在公安部门越来越加大破案力度的同时,“老流氓”的作案竟然达到了高峰!
我国公安系统没有迷信狐仙鬼怪的习惯,唯一的解释就是出了内鬼。
这下子,无论是公安人员相互之间,还是和当地协助破案的地方工作人员之间,都产生了若有若无的隔阂和警惕。也曾有内部人员被不点名地监视过。都是老手,时间稍长,这种监视很难逃过对方的眼睛。
一句话,影响团结。
一边侦破,一边自己也成了嫌疑犯,这滋味可太不好受了。
这件事,直到案犯被抓,联系他的职业警方才恍然大悟。
无奈之下,警方采取了最“笨”但是也最考验双方耐心的做法–蹲守。
1996年,冯巩有部电影叫做《埋伏》,说的就是蹲守的事情。
为了抓捕“老流氓”,公安干警在十八里店周围布设数十个不断变换的蹲守点,以大海捞针的方式,继续艰难的侦破。
实际上,采取蹲守行动的时候,有一种说法是负责侦破此案的警方人员,在侦查“内鬼”的时候有了一个奇怪的想法–“人民群众”在随时给嫌疑犯通风报信!
的确,只要设伏,总要通知村里的人,只要村里的人知道,“老流氓”就会知道!
但每次协作的地方工作人员并不相同,总不能整个朝阳,通县的地方干部都和“老流氓”是一伙的吧?!何况,有几次警方还有意撇开地方工作人员,直接和老百姓打交道,结果依然如是,难道说,整个朝阳,通县的老百姓都和“老流氓”是一伙的?
也许“老流氓”是地头蛇一类的人物?但地头蛇怎么可能方圆十几里哪个村的情况他都能随时得到通报呢?
尽管无法理解,但侦查人员毕竟发现,如果仅限于警方内部的信息,案犯似乎还不能掌握。
所以,这种大范围但主要依靠警方人员内部掌握的蹲守,也许可以打案犯一个冷不防。
“笨办法”确实生效了。
就在蹲守行动开始不久,侦查员肖毓敏在近距离和“老流氓”狭路相逢。
那也是一个深夜,蹲守的肖毓敏在田间发现一个背着大包,匆匆而过的人影,当即喝问盘查,对方扔下包就跑。
双方距离不到十米,肖毓敏是装甲兵子弟出身,胆大勇猛,试图将其生擒,一边喝令其站住,一边紧紧追赶。
但赶了一阵,双方却是越来越远–这里是一片收割过的稻子地,田埂,稻茬,障碍物极多,百米能进11秒的肖毓敏硬是跑不起来。
而对方却如一个鬼魂一样健步如飞!
眼看追不上,拔枪要打的肖毓敏一脚踩进了一个田鼠洞,足踝当即脱臼,剧痛使他的射击失去了准头,目标再次消失在黑夜里。
经查,被遗弃的背包中,正是一名被害者家中失窃的物品。
我问老孙–“咱们的侦察员不是经常追捕案犯吗?怎么会就是追不上他呢?”
老孙说:“这个,和十八里店乡当时的环境是有关系的。”
老孙是1973年从公安学校毕业,1974年参加“十八里店飞毛腿”一案侦查行动的。曾亲身参加妇女主任家设伏,他还记得地点是在通县。其他具体情况就不好讲了,虽然已经过去这么多年,可人都在世,得保护当事人的隐私。这一点,警方在此案上是做得不错的,直到今天,大多数“飞毛腿”作案的对象情况,只保留在北京市公安局的档案室里,外界无人知道。
老孙回忆当时的双桥地区与今天大不相同。当时只有一条到通县的312路公共汽车线路经过此地,周围甚是荒凉。但荒凉也有荒凉的好处,那就是老百姓的宅基地普遍比较大,虽然穷,倒住得宽敞–福兮祸所伏,祸兮福所倚,这种分散的居住环境也给“飞毛腿”提供了作案的便利条件。因为当地稻田很多,湿度大,逢到春秋时节,夜间和清晨经常起雾。老孙第一次到现场,是在1974年4月份,一辆拉嘎69车开双桥居然开不到,因为周围都是雾,司机根本看不到前面的路。当地水田旱田间杂,稻田田埂密布,隔不远就有麦秸垛或者柴禾堆,不时有灌渠散布其间。当时还不多使用农药,分割田亩的土埂上长着桑树灌木,老孙他们潜伏蹲守的时候,经常可以看见泥鳅螃蟹水蛇田鼠,这中间就不少让侦察员们恨之入骨的打洞高手。
看看今天朝阳的房价,这地方您还能找着田鼠螃蟹?
这篇文章写到中间,有朋友说,这警察缺心眼啊,13处的本领不过尔尔。人追不上,不会放狗吗?用警犬追,看他小子往哪儿跑。
的确,追捕罪犯的时候,使用警犬是一个非常有效的办法。当年横行南北的二王,最后逃到广宗山上,当地警方在拉网追捕中就出动了警犬,使两人无路可逃。
要是警察连这个都想不到,那确实有向中国足球队看齐的危险。
想想忽然一哆嗦,还好足球就是一个娱乐项目,如果我国警察都向中国足球队的水平看齐……
亡党亡国的危险啊!
事后回忆起来,老孙颇为懊丧,说当时发生的事情虽然无法理解,却给了我们一个非常重要的线索。如果能够注意到这条线索,此案顷日可破。可惜,当时没人想到这一点,所以没能顺着这条线追下去。
侦破“飞毛腿”案动用警犬,在当时北京的刑事侦破中也算个新鲜的事情。
怎么能算新鲜事情呢?我国警犬事业开始很早,甚至国民党统治时期,广州就已经开始使用缉毒犬了。中苏合作时期,在长春还有警犬学校,用个警犬怎么会是新鲜事儿呢?
这不是碰上文革了吗?文革的时候很多事情都不正常,特别是有些逻辑无法理解,这驯养警犬不知道怎么的就被跟资产阶级警察制度挂上了钩。在砸烂公检法的时期,中国的警犬事业出现了大规模的倒退。萨虽然不了解其中全部的情况,但大家可以轻易在网上找到有关资料,在文革期间,中国公安机关的警犬队几乎全被解散,废除,驯犬员转行,警犬学校关闭。很多警犬被打掉吃掉,仅有部分幸运儿被转入军队系统加入军犬行列。
这人的路线斗争,关狗什么事儿呢?老萨看着这些材料,至今琢磨不明白。
不过,警犬被废除造成的问题很快就暴露出来,许多案子明明该狗干的事儿,非得改人来干,那结果如何可想而知。最后大家发现还得用狗。
更不要提运动给人与人之间,组织之间造成的层层创伤,派性斗争,几十年之后也未必完全能够清除干净。
这个稀泥可不是好和的。
不过中国人到底是中国人,在这种情况下,到1972,73年,中国警犬事业居然又慢慢地恢复了一点元气。至少,在首都使用警犬参加破案,已经成为了可能的事情。
几次抓捕“飞毛腿”不成,13处发出请求,要求抽调警犬助战。
正想找机会露一手,重振“狗”名的警犬队当然大力协助。
人家警犬队的领导很傲气,说什么飞毛腿,只要他作案啊,我们的狗就能把他找着,只要能碰上他啊,我们的狗就能把他追上。
警员们皆以为然,而且颇有人不如狗的惭愧。
双方在接近中“飞毛腿”发现警方人员,故伎重演,向田野中奔逃。喝止无效,驯犬员随即放警犬追捕。
只见一团黑影在前,两团灰影在后,伴随着声声狗吠消失在浓雾之中
驯犬员自信地说道:“等着吧,一条就够要他命,两条都上,准能抓回来!”
警员们也很有信心地跟着追了过去。
就在这时,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。
警犬投入追击,警方人员抱了很大希望。但是,就在警方人员跟着警犬追上去的时候,两头警犬却耷拉着耳朵跑了回来。
没追上?!警察们面面相觑。
驯犬员愣了半晌,忽然冒出一句–他娘的,不会是他把狗都给跑赢了吧?!
这句话不胫而走,后来一提就是“那小子是把狗都跑赢了的飞毛腿”。
人把狗都跑赢了的事不是没有。上个月在北京见到一位也喜欢写东西的警方老大,说他有一个小弟来找他帮着抓一个盗窃犯。他有点儿奇怪,说这么个简单的盗窃案子,怎么会劳动到我老人家头上?那位老弟兄说请你帮着抓人不是因为案子大,是因为这人太有意思了,我就是想跟他聊聊。
三条腿的驴不好找,两条腿的人还能有多大区别。你干嘛非得见一个偷东西的呢?他让你丢面子了?要收拾他?
哥啊,我才不想收拾他呢。抓住这小子,我直接就送他去奥运会啦。
怎么回事儿?
警察们一人点了根烟,站树荫底下聊天,满有把握地等着听有人喊救命求饶。
正在施工的光板楼既没有窗户也没有门,警察们只见一人一狗在不同的楼层忽隐忽现,如同穿花蝴蝶。
这小子还挺能跑的。驯犬员啧啧赞叹着掐了秒表,意思是想看这小子到底能撑多久。
结果,折腾了一阵,楼里忽然沉寂下来。感到奇怪的警察们过去一看,只见–
那狗趴在水泥板上喘,累得吐了一地,嫌疑犯却踪影皆无。
楼下地面上有一个预留的下水通道,那小子早就顺着这条通道跑了!
能把狗都跑吐了,难怪警察想看看这位是何方神圣。
不过,这位老大说,那小子能把狗跑吐了,也是有客观条件的。当时的现场是一正在施工的居民楼,此人一会儿上楼梯,一会儿下楼梯,带着狗跟他运动。狗很执着,死盯不放,紧追不舍。问题狗的祖宗是狼不是猴儿,它完全不能适应这种忽上忽下的运动,最后,就出了这样的结果。
看来,南方的贼,也是斗智不斗力的。
问题十八里店周围可没有工地,一马平川的。地形虽然复杂了些,到底还是平的。好的警犬时速可以超过六十公里,这小子要能在这儿把狗跑赢,确实有去奥运会的实力。
随后,运用警犬跟踪追击的做法,也遭到严重挫折–明明大伙儿眼看着老流氓往东跑的,让狗闻了残留物跟踪追击,那狗愣往西边去!
这下子,驯犬员的脸上挂不住了,吭哧了半天,冒出一句–“犬种退化”。
后来想想这实在是个给挤兑没辙了的托词,狗要退化到跑不过人,闻味儿南辕北辙,那别说当警犬了,看门的活儿都没戏,也就剩下炖狗肉一个用处了。
警犬队的领导也很恼火,听了汇报一咬牙,说好一个飞毛腿啊,老子不过了,来人,把“黑背”给他们带去!
黑背,是德国阿尔萨斯狼犬的绰号,这种狗易于训练,服从命令,忠诚勇敢,最出色的是步惧枪声,被称作当时世界最好的警犬品种。重新组建之后,我国警犬部队一直存在改良犬种的必要。虽说当时讲究不能崇洋媚外,但警犬这一块儿,德国黑背的大名还是让北京警方垂涎三尺。
值得一提的是当时虽然德国分成东德和西德两个国家,而且彼此针锋相对,但都和中国有着不错的关系。
于是,北京警方特别调出有限的外汇,从西德进口了一对纯种的黑背,成了警犬队的掌上明珠,那意思是要留种的。
现在,为了这个案子,队长连留种的事儿都不管了,直接让黑背出击!
他也是琢磨过,所谓“犬种退化”只能唬唬外行,闹不好这“飞毛腿”是个杀狗的,贩狗的,训狗的或者炖狗肉的,一般的狗见了他害怕。
作为优秀犬种,黑背没这个问题(藏獒也没这个问题)。观看过黑背的训练,队长赞叹道:老张,我看你就是让它咬咱们局长它都不会犹豫。
负责黑背的饲养员姓张,业务很熟,但人特别勤勉老实,在队里队外极有人缘。这老张对两条黑背之好,人家说跟对他儿子似的。
现在,还没留种呢就让上阵,老张舍不得,思前想后,把母狗妞妞留下,带上了公狗大黑。
带上大黑开始蹲守以后不久,公安人员又接到一起报案,老张带着大黑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。嗅过案犯留下的残留物以后,老张一声令下,大黑如同箭一般就冲了出去。
看到大黑的速度远胜前面来的那两条狗,有的公安人员甚至鼓起掌来。
只有老张有点儿踌躇。
因为他觉得今天大黑的反应有点儿不对–一闻“飞毛腿”的味道,大黑脖子下面的毛整个都炸起来了,那是黑背极惊恐的时候才会发生的事情。但是,黑背到底是一种非常有服从性的狗,无论怎样惊恐,主人一声令下,依然照样出击。
到底对方是何等凶残的罪犯啊,能把我的大黑吓成这样?老张心里嘀咕,但还没法跟人说–就他一个警犬队的,说了,别人也不懂啊。
后来,老张看录像,看到藏獒斗老虎的时候,恍然大悟–大黑的反应,就跟藏獒觉察到了老虎的时候一样啊,这案犯对大黑来说是老虎一样的存在!
但大黑不愧是一条好警犬,即便对着老虎一样的对手,依然勇猛出击。
警察们跟着大黑追击,追了很久以后,疲惫的大黑从雾中重新出现,毫发无伤,嘴里还叼着什么东西。
这是什么?
仔细一看,原来是一只手套。后来经过痕迹比对,这正是“飞毛腿”作案撬窗时戴的手套。
大黑和罪犯已经交过手了!
激动的警员们围着手套大叫有进展。老张示意大黑再追。
不可思议的事情再次发生。
世界最优秀警犬中的佼佼者大黑,死活不肯再追。
气极了的老张甚至破天荒地对大黑动了拳脚,但那狗就是打死也不肯追。
老张还要打,让当时在现场的老孙拉住了。
老孙回忆中说,我从来没想到狗也会哭,这回我可见着了,那样子太可怜,太惨了。那狗被打得流眼泪,也不肯去追,它肯定是有理由。可惜的是狗不会开口……
是啊,否则它能告诉大家多少我们不知道的事儿啊。
看明白大黑的表情,老张叹口气,过去把狗抱住了。
就在一个要打,一个在拦的时候,另一组侦察员从附近一个蹲守点赶来增援。听到这个情况,一个性子暴烈的技术员眼看到手的鸭子飞跑,控制不住情绪,照着老张就打了一拳,骂道:你人怂狗也怂!
老张擦了把眼睛,没还手。
会不会是杀狗的人做的案子?事后,警方对周围凡是跟狗有关职业的人员,过了一遍筛子,别管是杀狗的,还是养狗的,还是狗肉厨子,但无一与本案有关。
这个判断,其实只和事实差了一点点。
这时候,后续的侦察员,指挥部的人也都赶到了。追击无望,一方面赶紧把手套送检,希望能找到一些蛛丝马迹,另一方面现场总结一下,看下一步怎么追。
侦察员向指挥部的人汇报今天的案情。
听到出事村庄的名字,那个刚才打人的技术员忽然忍不住问了一句–是那个村谁家出事儿了?
村北,有个知青点,五个女知青,全都……
刚说到这儿,那个技术员一屁股就坐地下了,双手抱头,怎么拉也拉不起来。
半天,他才很艰难地吐出一句来–“我妹妹,就在那个知青点。”
警犬追踪失败后,北京市公安局以侦破重大案件著称的大将张良基挂帅,加强对“十八里店飞毛腿”一案的侦查力度。这一阶段,此案每天动用警力平均在40-50人,主要放在蹲守上。
张良基,后来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长,破案端的是一把好手,建国门枪击案是他指挥堵截的,鹿宪洲,白宝山,都栽在这个挺壮实的公安局局长手里。看高清电视剧美剧【文推网 wentuifa.com】
“良基可不是那种动辄打打杀杀的人。”听了我上面说的印象,老孙纠正,“他办案子细心,脑子也活,后来找马神仙就是他的主意。这案子办到中间,他还想过动用直升飞机,用探照灯从上面照的做法。”
当时中国没有正经的警用直升飞机,哈尔滨生产,成建制装备部队的直五式直升机外号“空中拖拉机”。它要在低空巡逻,别说色狼了,真狼也给吓跑了。所以这一招后来没有真的用上。
如果说干警们破案不用心,那是昧良心的话。即便不说职责所在,一线干警之间的友情,和部队中的战友十分相似,经常在一起出生入死,会让人产生一种患难与共的特殊感情。抓来抓去,抓到自己战友的妹妹都成了受害者,抓不到“飞毛腿”,每次回来从队长到侦察员,看见技术员都抬不起头来。
可是,案犯飘忽不定的行踪,依然让大家无可奈何。
老孙说,我当时就想,要抓着这小子,拼着犯纪律,我也得先上去给他俩大嘴巴。
唯一的作用是几次和侦察员狭路相逢,好像案犯多少也被吓得收敛了一点,作案密度有所下降,甚至有,有一度基本没有出案子。
干警们分析,说闹不好有两种可能。一个可能是此人因为别的案子,给抓起来了,还有一种可能,是年龄渐长,不再作案。
如果真是第二种情况,那对社会治安固然是件好事,对破案却不见得是好事。警察们最怕的,就是案犯不作案,只要你作案,我们总有办法对付你。
案犯作案密度下降,但蹲守还得继续。
老孙讲过当时蹲守的工作是怎样做的。
“第一天到队里,布置任务就是蹲守。来了,什么也不说,发件大衣,去双桥,夜里,撂着的稻子堆,布置好了,蹲守。”
“白天是看卷宗,排查,四十多大本,能看死人”
“也有巡逻,我和杨保国他们,四个人一组,每天双桥牛奶场,步行去通县,每人一支枪,村外转。”
“当时三环路很窄,只有两条车线,晚上十点去,早上撤哨……”
无论寒暑,这样的日子老孙过了三年半。
老孙提到他们当时除了带着雨衣,皮大衣,手枪,电警棍,报话机,铐子这类常规器材以外,冬天夏天还配有特别的东西,可以保证侦察员夜间不困,能够保证蹲守质量。
这“特别的东西”到底是什么呢?萨有点儿好奇,脑子里想着不定是什么特殊的东西呢。陈娟在《昙花梦》里提到过,国民党时代警察为了不困用过所谓百宝提神丹,含鸦片量达百分之八十,用开水吞进服下去,一粒可以提神六小时。难道我们也……
老孙说出来的答案让我大跌眼镜。
老孙说,就是一截干辣椒。
冬天蹲守不许喝酒,带一截干辣椒,困的时候一舔,当时就不困了。
真是土八路有土办法。
当时抽调侦破这个案子的,都是各个部门的精兵强将。老孙进这个案子,也是因为他一天就侦破了“何须五谋杀案”。
这案子出在怀柔,挺偏的一个村子,死了一个治保主任。老孙这是第一次出枪击案的现场,感受很深。
他回忆当时的现场,依然十分清晰–“治保主任家就一口人,老鳏夫。冲北开的院门,治保主任倒在门里离门五米的地方,头冲西北,脚冲西南。第一枪打手,肯定是治保主任用手去堵枪口了,手的骨头都打在墙上;第二枪心脏,第三枪右胸。”
为什么记忆清晰呢?他说因为那老头死后双目圆睁,满脸的不甘,那人死得有怨气。
现场没发现什么,都觉得这案子不太好破,下一步得排查周围所有有枪的……
那这案子怎么一天就破了呢?
老孙说,别提了,吓出来的。你们现在管这叫八卦,结果八卦把嫌疑犯吓自首了。
当天夜里,村民兵队长何须五跑到公安人员这里来,说要投案自首。这案子是他干的,属于报复杀人。
看着送上门来的好运气,警察们不动声色,审问起来步步为营,何须五更是竹筒倒豆子,一个小时,案子就确定了。
能三枪杀人的主儿,让什么给吓自首了呢?
让闪光灯给吓的。
原来,办案民警为了照现场使用了老式的镁光灯拍照,那种在民国时期电影中经常轰然出现的玩意儿使用起来声色俱全,蔚为壮观,给人印象十分深刻。
何须五作案胆虚,没敢靠得太近(毕竟是村干部,还得来的),冷不丁里面扑的一声一道闪光,他没见过这玩意儿,不由得疑神疑鬼。
警察检查现场以后,村民们七嘴八舌在大树底下议论。有个老头子以前在城里干过说书的,大概这么多年老实慎言的憋坏了,有这个机会正好炫耀自己的见识。老头子说起破案来口沫横飞,出神入化,越说,何须五觉得心里越沉重,觉得自己那两下子断难瞒过京师来的捕头。
说到那镁光灯,老爷子说你们没见过吧?那可是不得了的东西。这人被杀的时候啊,眼睛里头最后会留下来杀人者的影子,跟照片似的。可是呢,这影子一般人看不见,是刻在眼底(看来老头子还懂些医学)的。人家公安局得有办法,用这灯一照阿,里面的人影就纤毫毕现,比照片还清楚。
那,何须五忍不住问了一句–警察为什么还不抓人呢?
老爷子斜楞他一眼,说这就是警察的规矩。八门金锁阵还得留个生门的,那犯案的也是条生命,得给他个出头的机会。人家知道是谁干的,可是今天晚上不抓,古时候那得拜狱神,现在得向毛主席汇报,毛主席说让抓,那才能抓呢。你看那警察干吗不走(老孙说了,我们倒想走,可还没做调查呢,怎么走?),闹不好这杀人的就是咱们村的–“你看琢,三信鸡叫就耍人……”
一席话古今中外,道理严谨,村民们连连点头。
唯独何须五回去越琢磨越不对,熬到快天亮,鸡叫头遍的时候,终于撑不住了,只好到警察那里投案自首。
“这案子破的纯粹就是运气。”老孙说了。“现在都看电视,没有这么天真的罪犯了。”
不管运气不运气,破案就是硬道理,于是老孙也就因此进了“十八里店飞毛腿”这个案子。
虽说破何须五案是运气,老孙蹲守的时候可不靠运气。
巡逻也就罢了,蹲守的时候,老孙总是选一个几条田埂汇合的地方,找个稻草堆或者秫秸秆捆子钻进去躲着–周围几块水田,多冷的天,他都会先下去摸摸,大致弄明白道路。而且,他这一组四个人,老是布成一个菱形,把大道放在菱形的中央。
那年头夜里行人少,除了有数因为工作往返的人,多一个就是嫌疑人!
功夫不负苦心人,别看老孙这作的象是笨办法,终于有了成效。
一个初秋的深夜,老孙刚舔了口辣椒,忽然隐约听到大路上有动静。老孙循着声音悄悄从稻草堆中拨开一线空隙,眯缝起眼睛往外看。–这正是“飞毛腿”经常出来作案的时间。
巧得很,他一张望,正看见一个影子沿大道而来,虽然是雾中看不大真切,但可以肯定不是自己人。
近了,影绰绰能看出是个男的,腿脚灵便,但步态鬼祟,尽量把自己缩成一团,似乎不想被别人发现。
依靠多年公安工作的底子,此人一看就不正常,肯定是“有事”的人。
眼看对方接近到离自己不到十米,老孙猛地一挑面前的稻草,大喝道:“站住!警察!什么人?”
只见对方全身一震,根本不答话,掉头趟着稻田就跑。
老孙跟上去就追。
虽然预先摸过道路,老孙还是被他甩了下来。
“站住!再不站住开枪了!”老孙哗啦一声拉开保险,对着天空开了一枪。
站住了?没有,跑得更快了,这小子在稻田里居然跑得飞快。
不过,一看他跑的方向,老孙就乐了–这小子正对着赵保国的方向去了,而且雾中已经可以看到赵保国的影子从对面出现!
赵保国可是擒拿科目的一把好手。
与此同时,另外两个侦察员也从两边的田埂出现了,正把这个黑影围在中间,形成包围之势,两人都提着枪,大家的心思很明白,第一看赵保国能不能活捉他,第二捉不住就朝他腿上打,第三,要跑得太快,那就只能往死里楔了–打死也不能让他再祸害人。
老孙边跑边尽量拉了一个斜线,心说,从这个角度开枪,就穿了这小子,也打不着赵保国了吧?
奔逃中的影子也发现赵保国迎面而来,被迫减速,试图从侧面逃出包围圈。因为距离已经很近,老孙说自己当时还真有点儿分心–警察有四个,嫌疑犯就一个,开枪,怕打着自己人;要不,干脆把枪收起来自己也上去抓算了?
看老孙巨灵神一样的形象,觉得直接上去抓可能更合他的心思。忽然觉得应该对研制警械的部门提个建议–这年头都讲究个性化,警械是不是也应该针对警察的不同情况配备呢(这不是老萨的发明,007里头那个Q先生,不就是这么干的)?比如老尹,应该带上古代侠客用的百宝囊,什么带钩的带刺的带刃的铁莲子金钱镖一应俱全,好对付那些各有特点的逃犯;老孙呢,你给他根狼牙棒或者开山大斧带着,绝对比让他拿把手枪威慑力强啊。
警察在执行任务中误伤自己人的情况并不是没有。比如,有一次担任抓捕的侦察员进入嫌疑人的住宅开始动手,意外的是嫌疑人正招集一批小兄弟“开会”,抓捕对象数量超过预期。发现情况不对,嫌疑人持械反抗并拼命外逃。掩护的警察在门外忽然听到里面枪声大作,有侦察员喊“跑了,跑了”,立即将枪口对准嫌疑犯可能出逃的门窗。
说时迟那时快,有人破门而出,门外的警察当即开枪射击。结果,因为视野不良,误中在对射中退出门外寻求掩护的自己人。
这事儿,就不发挥了,因为是我一个朋友自己亲身经历的事情,至今谈起来黯然神伤。
但是,赵保国的手艺轮不到老孙为这事儿费心,三步并作两步贴上去,一个手刀切在那影子的颈动脉上了。对手顿时瘫软在地。
按住一看,三十来岁(推测嫌疑犯是25-45岁),身材不高但是肌肉发达,说话当地口音,在他经过的地方还扔了一个大帆布包,显然是赃物。一切都和假想的嫌疑犯十分接近。
漂亮!扣上狼牙铐,喜气洋洋的侦察员们拖着死狗一样的嫌疑人,马上呼叫指挥部。
三十分钟以后,喜气洋洋化作了怒气冲冲。
经过审问查明,被抓的原来是个偷青的农民,因为也是当地人,熟悉地形,所以跑起来也……
抓,是没有抓错,但和原来的心理预期相差太远了。
类似的事情,在抓捕十八里店飞毛腿的过程中还发生过好几次,有一回一个供销社刚被盗十五分钟,案犯就被抓获归案。几十名侦察员日以继夜地巡逻蹲守,朝阳通县交界地带的治安为之一变,连偷看女厕所的都没了。
除了“老流氓”依然如同梦魇一样不时出现。
但是,别忘了这帮侦察员蹲守是为了什么,从全市抽调精兵强将,可不是为了抓偷看女厕所的变态老头来的。
所以,供销社给公安局送来“破案如神”“神兵天降”的锦旗,警察同志们却讪讪的很提不起精神来,也就容易理解了。
这中间,张良基等指挥员想到了一个人–中国步法追踪术的创始人,马玉林。马玉林中国公安界科学侦破的先驱。因为创立了实用的足迹分析技术,他可以通过脚印科学地判断嫌疑人的年龄,身高,体重,性别等,多次据此破获重大案件。在公安界内部人送一号“马神仙”。
有为朋友提供了一个马神仙的小案例–
“有一年我老家的煤矿发生了一起丢失电缆盗窃案,当时公安机关就把马神仙给请来了,老人家那时就已70多岁了,名声在外。他来到煤矿以后先是看了案发地点的现场,后又把丢电缆的工厂的所有工人的脚印看了一遍,看完之后让其中的一个人当他面剪电缆,那个人用右手去剪电缆,剪完后马老盯着他的眼睛说你用左手剪,那人遂用左手剪,剪完后马老看了一眼电缆的痕迹判定就是他了。在这次案件的侦破中马老不光看了脚印,还观察了案犯剪断电缆的痕迹,而且他推断出了案犯在实施犯罪的时候就是用左手作案的。”
张良基认为,“飞毛腿”虽然跑得快,到底不是鸟。只要他着地,就得有脚印。有脚印,马神仙就有下手的机会。
侦破飞毛腿一案的时候,马神仙年事已高,足迹跟踪的工作,交给了马神仙的弟子孙忠升。孙忠升深得马神仙的真传,屡破奇案。他给侦察员们讲述的案例和分析方法,令人大开眼界。孙忠升的现场表演更加精彩。例如,军人,农民,司机,脚落地的时候,足迹重心的部位明显不同。所以,让侦察员们随意收集来脚印,孙从足迹中不同部位的深浅,竟然可以判断出嫌疑人的职业来。这一套技术,让侦察员们十分佩服,直呼孙忠升为“小神仙”。孙忠升的到来,为案件的侦破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。值得一提的是,孙忠升的爱人李松枝也是警察,是北京市公安系统的打扒模范。
问题是,由于知道警方在抓他,“飞毛腿”作案后,很注意清理痕迹。此前和“飞毛腿”遭遇的案子,飞毛腿活动的地方,不是在水田里,就是在柏油路上,始终不能取得其清晰的足迹。
功夫不负苦心人,机会终于来了。孙忠升加入案件侦破之后,1976冬天的一个深夜,蹲守的肖伟民小组和“飞毛腿”对上了头。
据老孙回忆,肖伟民报告和飞毛腿的遭遇是在半夜两三点钟,双方打了对头以后,已经老奸巨猾的“飞毛腿”掉头就跑。警方喊话无效后发现对方正在逃跑,于是开始追赶,因为天色太黑,而且地形复杂,这次追击又以失败告终。
由于时在隆冬,地面坚硬,对案犯的追踪十分困难。但是,天亮以后,肖伟民带着两个队员,根据案犯留下的细微痕迹,耐心地寻踪追迹,还是准确地跟出了两公里之远,到达了双桥火车站东300米,一个叫做显宁侯村的小村子旁边。
追在这里,肖伟民忽然笑了。
几天以前下了一场雪,由于风向的原因,咸宁侯村周围有些地方积雪仍未融化,还有1到2厘米厚的残雪。在积雪上,赫然出现了案犯的足迹!
“叫小神仙来。”肖伟民一面小心地把这些足迹保护起来,一面有些得意地呼叫指挥部。
小神仙孙忠升立即赶到,对案犯的足迹开始进行分析。
意料不到的结果出现了。
此人,从步幅看,身高应该在一米五零到一米九零之间–这就完全没有了参照价值,要知道平时孙忠升判断一个人的身高,最多只有两公分的差异。
此人,从步法的深度看,应该是一个肉球一样的胖子,但这与受害者形容的嫌疑人完全对不上号,肖伟民等侦察员更是完全不同意–“要是个大胖子我们早就追上他了。”
其足迹的重心也忽前忽后,奇特无比。
平时做分析头头是道的小神仙,这回却完完全全地被难住了。
不过,他还是把此人的行动路线分析出来了–此人到达显宁候村后,曾经绕着一家村民的院子转圈奔跑,把脚印踏得凌乱异常。这个类似死循环的怪圈让孙忠升费了很大力气,才发现一条极不显眼的足迹,直奔双桥火车站隧洞而去,最终消失在煤矸石铺成的路基上。
马忠升推测,案犯是为了扰乱警方的跟踪,对足迹进行了伪装。有些无奈的小神仙把足迹的样本拍摄下来,寄给了老神仙。
后来,马神仙回了信,他对这些足迹的分析表明,案犯确实对足迹进行了伪装,在那些绕着村民房子转圈的脚印中的脚印中,有正着走但是在蹦跳的,有倒着走的,还有把脚立在鞋子里斜着走的。由于跳着走,他的步幅变得极不稳定,由于倒着走,他的步伐重心发生了颠倒。甚至,案犯在逃走途中,还背有重物,造成对其体重判断的困难。
可惜,当时马神仙身体已经很不好,不久就去世了(当时案子还没有破),未能在这个案子上提供更多的帮助。
难道,这小子是一个对公安侦察十分熟悉的家伙,竟然懂得故布疑阵来干扰我们对步法的调查?而且在后有追兵的情况下居然敢绕着人家村民的房子转圈跑,此人的胆量实在够大。
事后,警察们才明白,这只是因为和案犯的思想方法从来不同而已。
警方高看了这个“飞毛腿”。
他绕着这个房子布下疑阵,只因为他突然发现自己脚下居然有积雪,他又蹦又跳只为了把脚印踏乱,不断改变重心是怕房子里的人看到自己,背负重物只因为那房子附近有他抢劫来的东西,他要转移免得被警察看到。倒穿鞋子确有误导警方之意,但绕着那所房子转圈,却完全是因为另一个原因–
他担心自己家门前雪地上的足迹,会把警察引来。
警方没有注意到,显宁候村被“飞毛腿”绕着转圈的这所房子里的,住的是一个兽医。
在今天双井桥向南不远,河边东边原来有个兽医站(现在拆了),岁数大的人多半还记得这个地方。甚至有人会告诉你那个兽医站有两个兽医,一个老得不能再老,另一个姓李的其貌不扬。
这个姓李的兽医,就住在咸宁候村的这所房子里。
1973年,兽医李宝城曾经被列为“十八里店飞毛腿”一案中的嫌疑人,但因住宅距离发案地点太远而未被重视。未能进一步对其进行调查还有一个原因–调查期间公安干警曾让多名受害人听过嫌疑人的录音,无人对李宝城的录音有异常反应。
如果警察中有熟悉兽医工作的,知道有的兽医会控制喉部肌肉模仿动物叫声来获得治疗中的“沟通”,可能会对李宝城多加注意。
但是,由于没有受害者能够辨出李宝城的声音,对他的嫌疑未能得到升格。
当时周围的嫌疑人太多了,个个监控是控制不过来的。
然而,案件破获之后证实,这个李宝城,正是那个苦苦困扰了京城捕头十年之久的–“十八里店飞毛腿”,“双桥老流氓”。
李宝城,1944年出生,咸宁候村人,平时被评价工作认真,为人热心。他的妻子是河北香河县人,经常上夜班,导致二人性生活不和谐。同时,也正是因为妻子经常上夜班,给李宝城提供了极好的作案条件。案发后,李宝城的妻子大为惊讶,公安人员认为她的惊讶如果是演戏,那都可以拿百花奖了。
因为是兽医,李经常要走村串乡,到农民的田地里为牲畜作检查。所以,他熟悉当地几乎所有荒僻小路和水旱田中的通道,也对各乡各村受害对象的家庭情况了如指掌。此外,他在兽医站要为各村农民的牲畜提供治疗,闲谈中农民们常常露出“警察到我们村抓飞毛腿了”之类的消息,加上李宝城有心套话,往往不经意间他已经掌握了警方的布防情况。
这些,都给李宝城十年不能归案打下了伏笔。
有意思的是,李宝城这个兽医,却并不给狗看病。那么,怎么连黑背都那么怕他呢?
这也是开始警方不理解的地方。直到审讯中了解了一些兽医的知识,才明白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怪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