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奇案:女子私通他人,反咬告状者,最后受到报应

清代奇案:女子私通他人,反咬告状者,最后受到报应

光绪年间,吉林省北边的四台子村有一户王姓人家,因为瘟疫的缘故,王家父母哥哥嫂子都死了,只剩下姐弟二人。姐姐王氏,弟弟王祥云。

王氏十七岁,嫁给了成万。而王祥云才十二岁,跟着姐姐生活。几年之后,王祥云长大了,在李高屯赵鹏家做佣工。

一、娶妻分家

后来,姐夫帮祥云介绍了对象,就是在春的女儿花氏。在春老婆也死于瘟疫,他常年在外面做生意,不能在家多呆,所以两人很快成婚。为了方便,王祥云租了房子,和姐姐分开住,两家只隔着一个巷子。

分开后,王祥云依旧到赵鹏家做佣工。

当年四月初,王祥云做佣工回来。村口古刹旁边有几个孩子在玩耍。远远看到王祥云后,都大声说“乌龟来了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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走近以后,毛氏的孩子福儿问他:乌龟,你回来了啊!祥云说:你为什么叫我乌龟呢?福儿说:你老婆跟徐二睡觉了,你不是乌龟吗?王祥云问是真是假,福儿则说村里人都知道。

王祥云来到姐姐家,把听到的事说了出来。姐姐一听,痛骂他一顿,说几个孩子的话不可信,别瞎想!王祥云给姐姐磕了头,回去了。

但是他还是心存怀疑,还因此坐卧不安,茶饭不思。

二、暗地捉奸

过了几天,王祥云又找到姐姐,说:姐啊,我真的是乌龟了!姐姐一看他脸色,知道事态严重,忙问怎么回事,王祥云说了那天回家后的事。

原来,他回家后,想了很久,终于想到了办法。那天,祥云回家,妻子花氏热情迎了上来,祥云说很累,坐下后就叹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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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氏问怎么回事,祥云说:王屯李五欠我们东家很多钱,东家派我去要债,要不到钱就不让我回去了,我可千万别成第二个周老耀啊!(注:周老耀因为要债,被债主烹杀,是当年吉林有名的冤案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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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氏安慰祥云,祥云让花氏做饭,自己睡了一觉。醒来后吃饭,他说:我这一去,若半个月没回来,你记得李五,他家在王屯东边,能不能报仇全在于你。花氏哭着说,如果夫君一去不回,她一定学习鲍齐氏。(注:鲍齐氏也是吉林人,曾为丈夫复仇,在东三省很多人都知道。)

祥云吃完饭,去李五家要债了。临走,花氏拉着他的手叮嘱他万事小心,哭得说不出话。王祥云走了很远,回头一看,花氏还靠着门看着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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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杀人怪事

王祥云不是真去要债,他故意这么说,实际上要亲自查验妻子。他躲在树林里,等到晚上时,悄悄回到家,在墙外蹲着。不一会,徐二来了,他敲了敲门,花氏开门让他进去了。

说完这些,姐姐问祥云怎么办,祥云说杀了就行。姐姐说,你到时候杀了男人就没力气了,老婆再一哭你就想杀也不忍杀了。祥云就说不至于这么软弱。说完,他拿着刀就去了,姐姐阻止他三次都没用,只得跟着他。

到了家门外,祥云悄悄推开窗户,听到鼾声,靠近床边,摸到长辫子。他拿刀割了床上人的脖子,再想杀花氏时,发现花氏不在,出来问姐姐看到人没,姐姐说没看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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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花氏怪异 

两人仔细找了几遍,都没有发现花氏。

姐姐不知怎么回事,让祥云把刀扔到烟囱中,然后回到自家,让祥云洗了血迹,穿了姐夫的衣服,给了他钱,让祥云跑路了。

第二天早上,姐姐出门,看到祥云家大门开着,进去后一看,花氏在做饭,脸上还化了妆。花氏看到姐姐后,起来迎她。姐姐再看屋里,一切如旧,比往常还整洁。只有炕边有点湿,似乎擦过。

姐姐实在好奇,就问花氏:我弟弟昨天回来了,今天又走了吗?花氏如实相告。

姐姐见问不出什么,就要回家。花氏挽留她吃饭,姐姐则说家里还有孩子,临走前又看了院子,也没奇怪的地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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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丈夫失踪

回家以后,姐姐跟她丈夫说了,丈夫也很疑惑。很快,又听说徐大在找弟弟,姐姐坚信徐二被祥云杀了,可是为什么花氏表现很正常呢?家里也没奇怪的地方。

过了十几天,花氏到姐姐家,说了祥云临走前的话,还告诉了李五的地址,希望姐夫成万去找找。成万去了,说王屯没有李五,东边也没有李姓。然后,花氏去找赵鹏问,赵鹏说祥云

旷工很久了,下半年来他都没上工。

花氏自己到李高屯家找人,很久也没找到,她认为是赵鹏害死了丈夫祥云,所以找人写了状书,告到巡检处。巡检把赵鹏提来,问了也没有什么可疑之处,只好暂时关押,且村里人联名保释他。

所以这案子成了悬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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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年冬末,成万的族叔荣春,到阿什河卖花,看到了祥云。祥云把他带到偏僻处,问了家人等情况,荣春说一切都还好。

六、杀人真相

王祥云心中稍安,说自己当时跟一个朋友来这里发财,不料财没发成,朋友生病,自己钱都花光了,所以落魄至此。因为当时走得匆忙,没跟家里人说,又因为自己不会写字,没个熟人,所以也没带口信回家。

后来,祥云又得知家乡遭到兵乱,待兵乱后才回家。晚上睡觉时,祥云问花氏:徐二到底是不是我杀的?怎么那时候你不在,徐二尸体也没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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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氏告诉他,那天晚上她从屋角爬到梁上跑了,等他们离开后,花氏把徐二尸体肢解、烹煮,然后喂猪了,把骨头埋在东边沙滩,又把带血的被子藏在筐里,炕上也擦干净。

所以,第二天姐姐来看时,一切都像没发生过一样,只有炕湿了还没干。

七、无赖告状

祥云北边邻居叫史凤书,他是个无赖,大家都叫他史大。他在之前也曾调戏花氏,被花氏呵斥一顿。

史大一年前搬到这里,他的厕所和祥云家一墙之隔,墙因兵乱坏了,只用篱笆挡一下。他上厕所时,听到了花氏这番话。第二天早上,史大找到徐二的哥哥徐大,告知了这件事。徐大立马报官,并让史大作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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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快,衙役来了,要抓祥云和花氏。花氏假意吃饭后再走,趁机会她买了好酒好菜,招呼衙役,又问了是谁报案,是谁作证等。

饭后,祥云和花氏到了县衙。由于县令没说抓花氏,所以衙役让花氏在稳婆家呆着。

巡检审问祥云,祥云不承认杀人,还说自己那会儿在阿什河,自己妻子可以作证。花氏上堂,说了祥云之前做佣工,后来跟朋友做生意等事。巡检听了之后,慢慢相信了花氏。

巡检又问花氏,到底谁杀了徐二,花氏一口咬定,是史大杀了徐二。

花氏说:我以前史大有关系,嫁人后,丈夫外出,徐二又逼我和他发生了关系。徐二和史大本来是好友,因为我他们闹翻了。那天晚上,史大徐二同时出现,史大杀了徐二。然后他逼着我烧火煮尸,最后他把肉喂猪,把骨头拿出去埋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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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反咬一口

巡检觉得花氏说得很有道理,立马把史大提来审问,史大起初不认,因为熬不过刑罚,只好违心招供。巡检问他凶器何在,他说在烟囱里。巡检派人去搜,果然找到了。

最后,史大被巡检认定为凶手,判了死刑。临死之前,史大对刽子手说:万万没想到,猫会被老鼠咬一口啊!

花氏因为私通,判决为卖官为妓,祥云则无罪释放。王祥云则四处借钱,赎回了花氏,两人和好如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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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,祥云的姐姐王氏,总是觉得花氏太可怕了。明明私通徐二,后来不但从容处理了徐二尸体,还反咬一口,让史大被判了死刑。每每想到这里,王氏就不寒而栗。

果然,花氏后来遭到了报应。

一年之后,花氏腿上出现疽病,骨肉都烂了。花氏睡梦中,还会大叫“史大来了”。再后来,花氏开始扒自己的肉,说“我用我的肉祭祀你”。几天之后,她的肉都没了,自己也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