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奇案:堂弟为霸占家产,状告嫂侄私通,县令却把他判死刑

清代奇案:堂弟为霸占家产,状告嫂侄私通,县令却把他判死刑

 

在成都华阳县,有一族人姓范,在西川称得上是大族。范氏家族中,有一人叫范代,老婆叫黄氏,两人育有一个儿子,叫范君尧。这孩子从小就聪慧异常,不但博采百家之学,而且能文会诗,深受父母喜爱。

十五岁时,父母把范君尧送到府学读书。没多久,父母又给范君尧定了亲,女孩叫苏氏。很快二人完婚,苏氏很贤惠很孝顺,侍奉公婆,与范君尧相敬如宾,算得上神仙眷侣。

人有旦夕祸福,很快,范君尧出事了。

原来,范君尧从小聪明,入学之后更加辛苦,每日苦读。父母对他期望很高,他自己对自己要求也严格,所以每天都苦苦读书,苦苦思考。但是,人怎么能每天都如此紧绷呢?时间长了必然出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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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一天,范君尧又在苦读,思索,忽然倒地而亡。他是因为读书过度,思考过度,身体吃不消,所以猝死了。

父母伤心至极,苏氏也极为悲痛。在安葬好范君尧之后,年仅十六岁的苏氏,已经有孕在身,她做了一个决定:把自己关起来。

她自己盖了个屋子,四周全部用砖石堆起来,密不透风,只在一处留下一个小孔,用来送饭衣服。里面除了苏氏自己,还有个小女孩,作为丫鬟服侍她。

时苏氏年方十六,已有孕在身。遂继天下制,乃自筑一室,四围风火砖墙,密不通风,止留一窦进饮食,留一婢在内服侍。

苏氏为何这么做?这和当时的礼仪有关。明清时候,如果丈夫死了,女子最好就是为丈夫守节,终身不嫁。为了避免旁人误会,她们干脆直接拒绝接触其他男人。做这么个小屋,把自己关在里面就在于此。

现在看觉得很变态,但是在那时候很正常,皇帝还会嘉奖这种行为。遇到矢志不渝为夫守节的女子,还会建牌坊纪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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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月之后,苏氏生下孩子,取名范兆成,在屋中养育。所谓有其父必有其子,范兆成六岁的时候,苏氏看他聪明可爱,有乃父之风,就喊来公公婆婆,打开屋墙,把孩子交给公婆,让他们照顾孩子读书。孩子送出去后,打开的墙继续让人封死。

就这样,过了十年,苏氏也没和儿子范兆成见面。

范兆成确实不错,刻苦读书,爷爷范代把他送到府学。看着孩子认真读书,爷爷奶奶很高兴。很快,范兆成考上了功名,做了秀才。秀才在当时有一定的地位了,此时,范兆成终于忍不住了,他想看母亲。

这个要求并不过分,爷爷奶奶批准了。很快,墙被打开了,范兆成进了屋内,见到了母亲。聊了一会儿,范兆成想更衣,就在屋中夜壶上面脱衣穿衣了,苏氏也在上面更衣了。聊完天之后,范兆成出去了,继续读书。苏氏则让公婆找人来,继续把墙砌上了。

苏氏命开其墙,兆程得入,乃拜母养育之恩。母子少坐片时,因欲更衣,乃就母之溺器,母随孩亦更衣于原器。子后辞出,母仍筑其墙,以杜往来。

没多久,苏氏觉得肚子在动,似乎又怀孕了。可是,除了儿子,自己都没有接触过其他男人,怎么会怀孕呢?她自信不是怀孕,可能是一种病,就没理会。但是,肚子越来越大,她确定怀孕了。几个月后,她又生下一个孩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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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毕竟是丑事,苏氏没有对公婆说。

纸包不住火,这事儿终究还是被曝光了。曝光者,乃是范君尧的第二个堂弟范君禹。

范君禹为人刻薄奸诈,自从范君尧死后,他就一直惦记叔父范代家的家产。他本来想直接开口要,但后来范兆成出世,他就不敢开口了。不过,他没有死心,经常留意叔父家的事情。巧了,他听到孩子啼哭的声音,打探清楚,知道这是堂嫂又生了孩子。

此时,他有了主意。很快,他写了状子,状告堂嫂苏氏与儿子私通乱伦,生下妖孽之子,并递交到县衙里。范君禹此举,是要置苏氏和范兆成于死地,这样他就可以霸占叔父的家产了。

大家可以来看看范君禹的状子,实在无耻又狠毒。

兄死,兽嫂苏氏杜门守制,育子兆成,附籍府庠,年已十六。祸因一月,苏氏毁垣,呼子入室,留淫数宵。子出复扃墙室,目今诞子。自恃得计,反行育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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状纸上,范君禹提议,把苏氏和范兆成全部凌迟处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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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令了解范君禹的为人,一看状子,就问他:范兆成家里,除了他母亲,还有什么人?范君禹说苏氏还有公婆。县令一听,大骂范君禹:范兆成没有兄弟,你就想把他母子害死,然后他们的家业就归你了是不是?

范君禹不说话,县令叫人动刑,直接上夹棍。范君禹不肯认罪,县令让衙役夹了几回,打了一顿,然后下在狱中,说是查清了再处理他。如果查到是范君禹陷害别人,活活打死。

随即,县令下书到府学,提审范兆成。府学的学官看了不敢怠慢,立马把范兆成送到县衙。范兆成了解事情前后,戴好头巾,穿好青衣,到了大堂上,并不跪下。

县令问:你就是秀才范兆成?你叔叔告你败坏人伦,你知道吧?详细说说情况吧。范兆成就说自从父亲死后,母亲就在小屋里不出来,还把那天看望母亲的事,以及在夜壶更衣之事,母亲也更衣之事,都说了出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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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时,县令说做了一番解释,这个解释大家可以自行翻译。

乃谓兆程曰:“尔母久寡,纯阴用事,尔称就便,则尔乃纯阳之气,蕴积于彼。以纯阴而触纯阳,则阴阳交逅,安得不孕?但吾闻以气而孕者,其子无骨。”……取得子来,放在地上,果是无骨。

总结来说,就是纯阴遇到纯阳,乃是阴阳之气交合而孕。这样的孩子,没有骨头。后来取来孩子一看,果然没有骨头。

此时,县令确定了,他让范兆成把孩子送回母亲那里,随后再回来。

回来以后,县令提审范君禹,说:你告人凌迟,已经查明不实,那么你也应该被凌迟。你嫂嫂守节无亏,你侄子范兆成读书有成,侍奉爷爷奶奶也孝顺,你怎么能如此污蔑人家呢?明显就是要图谋人家的财产!左右,给我打四十大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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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令的话句句在理,范君禹无言以对,被打了一顿,但是他不认罪。

打完之后,县令继续让衙役用脑箍,范君禹扛不住了,只好承认确实想霸占堂兄的家产,所以才捏造嫂子侄子乱伦之事。

最后,县令判定范君禹死罪。

另外,县衙出钱资助苏氏及范兆成读书,不但对苏氏重重表彰,还勉励范兆成好好读书。范兆成不负众望,后来成为当地最会讲解易学之人,成为蜀中之魁。

(本故事出自《郭公案》,稍有改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