旧案钩沉:1995年,韩国商人在津暴力强奸案始末

旧案钩沉:1995年,韩国商人在津暴力强奸案始末

1995年9月至1996年1月间,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、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,分别对一起韩国商人在津暴力强奸案进行了一审、二审,根据“中刑第204号”、“高刑终字第72号”,判决韩国商人赵丙涣违背受害人意志,对受害人使用暴力手段进行强行非礼的罪名成立,判处有期徒刑7年。具体此案如何一个来龙去脉,且听“大狮”娓娓道来。

旧案钩沉:1995年,韩国商人在津暴力强奸案始末
38岁的赵丙涣,是韩国釜山市人,大学毕业后加入大韩集团,经过不断的努力,10年间从一个普通小职员爬到高管的位子,由于其常年来中国公干,精通一口流利的汉语,在1993年的时候,被总部派遣到天津市,担任中韩合资天津大韩酒楼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职务,住在河东区六纬路99号津东饭店210房间。

赵丙涣出生于一个韩国普通家庭,其生长环境十分糟糕,多年的贫困经历,使其产生严重的自卑心理。在升任高层之后,自卑变为自负,尤其是被调任到天津后,越发依仗自己的身份耀武扬威起来,以高高在上的姿态对待每一个员工,大有一副“我是外商我怕谁”的混不吝派头。按照中国人的老话来说,这就是“穷人乍富、赖狗长毛”的臭德行。

诸多员工之中,有个新入职不久,样貌较为清秀的女员工名叫李琳琳,时年刚满17岁,经由亲戚介绍,故意将年龄虚报为18岁,得以进入大韩酒楼担任服务员。赵丙涣为人十分好色,自第一次见到李琳琳起,就对其垂涎三尺,欲得之而后快。因此找各种理由让李琳琳到他的办公室,再以一些挑逗性的语言,加上物质利诱,意图诱使李琳琳就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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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琳琳尽管年纪小,但也感觉到了总经理不怀好意的意图,因此总是以各种理由搪塞,并将这件事情告诉了同在大韩酒楼工作的一个亲戚,希望通过亲戚的帮助,摆脱赵丙涣的纠缠。

然而那个亲戚非但没有将这件事放在心上,反倒劝李琳琳不如就坡下驴,顺从了赵总经理。亲戚认为这个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,一旦好事做成,李琳琳就极有可能升职,保不齐还能成为韩国人的老婆,要那样话,可真是祖宗显灵,天降馅饼的大好事了。亲戚对李琳琳说,这种好事可遇而不可求,多少人挤破了头也赶不上,要是错过了这个机会,难免要后悔一辈子,要知道嫁给韩国人当老婆,一家子都能跟着沾光,说不定还能弄个外宾的身份,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必须赶紧接着,千万不能别别扭扭,要勇于上前,绝不可错失良机!

1995年5月14日晚上10时许,赵丙涣打电话将正在三楼值班的李琳琳再次叫到二楼的办公室。李琳琳刚一进门,就闻到了浓烈的酒气。赵丙涣坐在真皮大沙发上,正在醉眼迷离地对着她笑,并用手拍了拍沙发,示意李琳琳坐过来。

李琳琳不敢违拗,也就怯生生地坐了过去。赵丙涣顿时来了精神,一边将手放在李琳琳的大腿上用力揉搓,一边满嘴酒气地说些让人脸红的话,随即伸出另一只咸猪手,对李琳琳进行猥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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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琳琳用力挣脱开赵丙涣,站起来就往外跑,不料刚跑出赵丙涣的办公室,就被追上来的赵丙涣一把揪住了马尾辫,接着被赵丙涣强行拖进挨着办公室的一间空房内。任凭李琳琳哭泣、哀求、挣扎,始终没有打动赵丙涣这头色狼的心,更没有阻止住赵丙涣的魔爪。面对五大三粗的赵丙涣,身材娇小的李琳琳如无助的羔羊,在挨了赵丙涣几拳之后,又遭赵丙涣用皮带抽打,从这一点看来,赵丙涣存在变态心理,他的行为如同一只抓住老鼠的野猫,在吞噬掉猎物之前,先将猎物戏耍一番,然而才进行撕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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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直到了凌晨1点多钟,赵丙涣才终于停止对李琳琳的伤害。李琳琳的惨叫声先后被在外路过的几个服务员听到,却没有一个人进来救她,因为所有人都惧怕这位韩国老板,没人愿意为了他人而丢掉自己的饭碗。

称心快意的赵丙涣身无寸缕地坐在沙发上喷云吐雾,满身伤痕的李琳琳趴在地上委屈地哭泣,这一幕画面就算没有亲眼所见,只凭想象也能感觉到那令人窒息的画面。连续抽了两根烟后,赵丙涣将衣服丢给李琳琳,又从钱包里拿出950元人民币,塞进李琳琳的衣服口袋里。然后假惺惺地安慰李琳琳,以后两个人可以保持秘密的情人关系,他会负起一个男人的责任,会全心全意对李琳琳好,还会带她去韩国旅行。说完这些话,赵丙涣穿好衣服走了出去,将委屈无助的李琳琳独自丢在那里,再不管不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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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琳琳到了天亮,才步履蹒跚走出那间罪恶的房间,她打车回了家,进门之后,对着父母,哇哇大哭,在父母的追问下,她将遭到赵丙涣强奸的事实讲了出来。她的父母被激怒,立即报了警。法医对李琳琳进行了身体损伤检验,证明李琳琳受到了严重的暴力对待,眼、耳、颈、手臂、后背、腿、肩、腋窝等部位均有不同程度的损伤,敏感部位有明显撕裂伤,8处皮下出血、淤血、表皮脱落,肿胀不同程度的损伤,分析符合拳击、鞭打、掐捏、扼颈所形成。

赵丙涣被抓获后,拒不承认自己的犯罪行为,反倒诬告李琳琳冤枉他。他并不否认跟李琳琳发生过不正当的男女关系,但全都是因为李琳琳见他有钱有势,有意诱惑他,并提出跟他玩“暴力游戏”,但他根本没有想到这是李琳琳的诡计,目的就为以身体上的伤痕威胁他,对他进行敲诈勒索,他当时身上没有太多的钱,所以只能将钱包里面仅有的950元人民币给了李琳琳。李琳琳一定因为没有得到理想的价码,这才对他怀恨在心,将他诬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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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摇身一变成了原告,而受害者反被诬陷为犯罪者,这一来,就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,双方都表示自己才是受害人,对方才是真坏蛋。警方只能根据两人的口供进行排查摸索,经过对犯罪现场的勘查,又询问了当时在酒楼值班的工作人员,并得到了李琳琳那个亲戚的有力口供,结合种种证人、证物、证词,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赵丙涣犯罪行为属实,其行为违背妇女意志,并企图掩盖强奸事实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3条、第139条第1款、第60条,认定赵丙涣暴力强奸罪名成立,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,并将赃款950元予以没收。

赵丙涣不服判决,于1996年1月30日,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,最终认定一审判决对赵丙涣定罪准确,量刑适当,审判合理,故维持原判,其上诉理由不予采纳!

至此,这桩韩国商人在津暴力强奸案宣告结束,赵丙涣这头恶狼的獠牙终于被拔掉,等待他的恐怕不只是坐牢这么简单,那些稍有血性的狱中男儿只怕不会让他的日子过得太舒坦。这就叫罪有应得,哪怕在狱中的遭遇再不堪,也不值得丝毫同情。

(注:本文参考自《今晚报》、《天津高等法院案件分析》,为真实案例,为尊重当事人以及当事人家属,故文中人物均使用化名。配图取材自网络,与文中人物并无实质性关联,仅作为示意图使用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