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代趣案:商人住店丢布,县令审问木牌,成功破案

明代趣案:商人住店丢布,县令审问木牌,成功破案

明代抚州府崇仁县,有一人叫吴嘉庆,家里相当有钱,他娶了老婆林氏,两人婚后育有一子,叫吴郁文。吴郁文长到十八岁后,父亲为他张罗婚事,后来看中了雷氏,于是吴郁文和雷氏成亲。

雷氏为人善良,孝顺公婆,对丈夫也不错。

婚后没多久,吴嘉庆考虑一家大小不能坐吃山空,于是对儿子吴郁文说:我们家虽然还算有钱,但是创业难如登天,毁家则像火燎皮毛一样容易,不可掉以轻心。现在,我们家人多了,收入几乎没有,以后怎么办?难不成就这样坐吃山空吗?年轻力壮,该做点事赚钱了,去做生意吧。

吴郁文听了之后,觉得有理,就问父亲做什么生意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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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嘉庆说:四川成都那里,卖机布最好,你可以带一百两银子做本钱,去福建收买机布,再运到成都卖。这样的话,不需要一年,你就可以赚钱回家了。

听了父亲的话,吴郁文辞别父母妻子,带着钱就去福建邵武等地收机布。很快,吴郁文收了七挑机布,然后又赶路赶了几个月,到了成都。在东门城外张华的店里,吴郁文把机布寄放,等着卖掉。

过了两天,吴郁文想起自己离家已久,不由得想家,想念妻子。这也难怪,毕竟是他第一次出远门,何况还那么久。

无事可做又想家,吴郁文就和家童喝酒解闷。喝多了后,吴郁文和家童沉沉睡去。张华的邻居叫刘胜,看到吴郁文喝醉酒,就在夜里把布偷去了三担(一挑就是一担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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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早上,吴郁文醒酒,发现机布少了三担,就去找店主张华理论。

吴郁文说:我在你的店里住,喝醉了睡下。肯定是你串通盗贼,把我的布匹偷了三担。古话说,‘有眼主人无眼客’,‘在家靠父母,出外靠主人’,你既然是店主,就应该保证客人的货物。既然我的货物被盗,你也有责任。这件事你应该查清楚,不然我就去县衙告你。

店主张华一听,当然不愿意承担责任,说:我正经开店,客人也都是我的衣食父母,我怎么会和小偷串通起来偷你货物呢?

两人相持不下,吴郁文一怒就把张华告到了县衙。

县令姓冯,一开始不愿意受理这案子,因为张华没有赃物,但是,架不住吴郁文一直在哭诉,冯县令就准了状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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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华和吴郁文上了公堂,冯县令审问张华。张华回答:我开店为营生,全凭客人来才能赚钱养活家人,如果串通小偷去偷客人的东西,不是自毁名声,自断财路吗?请老爷详查,为小人做主。

但是,吴郁文机布被盗也是事实,可张华所说也有道理,暂时没办法的县令,只好把两人收监。

第二天清早,冯县令继续审问二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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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是问了吴郁文:你的布被盗了,为啥一定说是张华串通小偷盗走了呢?吴郁文说不出话。又问了张华:你家门前可有什么东西??张华说有一个木碑(木头制成的牌子)。冯县令不再说什么,把两人各打十棍,让他们回去了。

此时,他已经有了主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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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胜偷盗机布后,藏了起来,然后把机布上的标记都去掉了,把自己家的标志记在上面。他做的标记很像,不仔细看还真是看不出来。做完这些后,刘胜把两担布挑到城里,卖给了李芳的铺子。

拿了钱的刘胜很高兴,他以为不会有人知道。

再说冯县令,让张华和吴郁文回去后,这天大早上又升堂。他先是让衙役去把张华店门口的木碑取来,说是要审问木碑,问它吴郁文的布匹去了哪里,还说要逼着它把布匹还给吴郁文。

衙役来取木碑时,说了这事,大家一听顿时觉得神奇,于是都去公堂上去围观,看看县令大人如何审问木碑。很快,县衙被围得水泄不通。

木碑取来了,县令看到围观群众,故意大声喝骂:木牌,你为何如此可恶?来人,给我重打二十下!衙役一听有点懵,但是不敢违命,只好打了二十下。打完后,县令又问:木牌,你把人家布匹藏在哪里了?木牌自然无言,县令又叫衙役继续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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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此三次,观众越来越多。

此时,冯县令突然大喝一声,许多衙役把众人包围起来,然后大门也都关上了。他仔细看了看,然后抓了四个人,说:我我在审案,你们吵什么?都来扰乱公堂,必须要惩罚你们。你们四人,把大家姓名都登记下来,然后罚款,有米的交米,有肉的交肉,有布的交布,赶紧交上来,否则严惩你们四个。

围观的百姓敢怒不敢言,很快,大家都把东西交上来了,真是什么东西都有,有柴米油盐,有肉菜布匹等等。交完东西后,大家都走了,免得留下来继续挨罚。

冯县令看到了两块布,就把布留了下来,让其余东西都物归原主,还让四人保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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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即,冯县令让人把张华和吴郁文带到公堂。为免吴郁文冒领布匹,县令先去了县衙里的布给他,吴郁文看过后说不是自己的,不敢要。县令点了点头,认为吴郁文还算诚实。

接着,县令拿出两块收上来的布,让吴郁文再认。

吴郁文反复看过后,指着其中一块布说:这一块是我的,不知道老爷从何处得来?冯县令觉得奇怪:这布匹上的记号,也不是你家的,你怎么说是你的呢?吴郁文说:这块布上的记号被人换过,布头尾都被剪了,但是中间部分还有暗记,老爷如果不信,可以当场验证。若是不对,小人就认冒领之罪!

郁文曰:“其布首尾印记,被贼人换过,中间还有丈尺暗记可验。老爷不信,可将此布量过,如若不同,小人甘冒认之罪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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冯县令不敢托大,量过之后看到了暗记,果然分毫不差。

随即,县令查验名单,发现是李芳送的布。县令派人把李芳抓来,一问才知道这是刘胜卖给他的布匹。

很快,刘胜被带到公堂,县令二话不说,先是打了四十大板,然后让他招认!刘胜扛不住,于是一一招供了,还说自己只卖了两担,家中还有一担。

于是,县令让刘胜把卖布的钱和一担布退给吴郁文。正要判罪时,其他地方又有人告刘胜偷盗。最终,刘胜判三年有期徒刑,而且还要做苦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