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大案纪实:“色魔”王强强奸45人案

 

中国大案纪实:“色魔”王强强奸45人案

本世纪初,辽宁警界的老警察们都知道有一个悍匪叫王强。此人身材矮小,仅有1.58米,相貌平平,看没有任何特别之处。就是这样一个人,竟然在短短8年中疯狂作案34起,杀害45人,强奸10人,犯罪足迹遍布开原、铁岭、沈阳三地。

特点一:狠,没有一点人性

王强心狠手辣,作案件中几乎不留活口。他瞄上被害人后,上去不由分说就用刀扎,刀刀致死。王强到一个洗衣店洗衣物,跟洗衣店老太太发生口角。当晚,王强怀揣尖刀潜进洗衣店将老人杀害。王强迎面遇到5名男青年,上去朝人家要钱,对方见他如此无赖便说“你有病吧”,王强默不作声上去一刀,将其扎死。因为王强作案从不留活口,没有目击者提供线索,所以使案件侦破非常困难。

特点二:邪,心理素质极强

王强心理素质稳定,杀了人照样吃得饱睡得香。王强曾被人检举过,但被捕的王强仅仅承认自己冒充警察诈骗,其它犯罪一概不供。审讯过后照样吃饭,坐在审讯椅子上照样呼呼大睡。

2000年夏天,王强爬上沈阳西塔一个刚结束施工的楼房,在二层的一间房子里,看到一个女的在客厅睡觉,旁边房间里有七八个农民工模样的男人也在睡觉。他悄悄走近这个女的床前,用铁管子照着头部就是一下,当时女人就没气了,王强翻了她的衣服,没翻到钱,就把人奸污了。当王强顺着楼外脚手架爬下楼时,发现一辆“110”警车开了过来,他连忙把手中铁管和身上带的杀猪刀扔了。几个警察上前简单地搜了搜他身上,问他干什么的,他说是外地来打工的;问他深更半夜在大街上干什么,他说:“我饿了,下楼买点吃的。”就这样不露声色毫不慌张地逃过盘查。

特点三:恶,杀人不留活口

王强的胆子只能用胆大包天来形容。2000年7月的一天晚上,王强在开原市的城郊溜达,走到一家养鸡户房边,用刀将这家纱窗划开,钻进了屋里。炕上有3个人正在熟睡,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和一对夫妻。王强上前用洋镐尖对着男的太阳穴就是一下子,然后又平拍了两个女的脑袋,这3人一声没出就死了。王强在屋里没翻着钱,就把那个女孩拖到院子里强奸了。事后,王强把镐头扔在现场,也没马上离开发案地,还到案发现场去看热闹,想看看警察是怎么破案。

还有一次,王强潜入一间平房,进屋后见家中是夫妻二人,他先用刀扎了男的两刀,然后当着男的面将其妻强奸。王强作案后没有急于离开,而是在作案现场逗留了3个多小时,还将被害人家电视打包想拎走,并和两名被害人唠嗑。最后,他问男的有没有孩子,男的说:“有一个儿子,今天没在家。”王强目露凶光说:“你儿子捡条命。”此时被害人见王强要下杀手才拼死反抗,其住在隔壁的弟弟及时赶到才将王强吓跑。这是王强留下活口极少的一次。

特点四:奸,极其善于伪装

王强善于伪装。作案时故意穿着破旧衣服,打扮成农民工模样。王强有很多高档西装,平时把好衣服都寄存在干洗店里,作案后换上西装革履出没于酒店桑拿场所。

 

王强非常狡猾。能分辨出谁是警察谁是普通老百姓。为了破案,有的便衣警察装成捡破烂的,或者男扮女装,还有装成情侣的,但都被王强识破。王强最大的伪装就是“镇静、嘴硬”,利用这些招数逃脱警察的多次抓捕。

运河边频现杀人强奸案

2000年5月,沈阳市南运河边芳草萋萋。天刚蒙蒙亮,三三两两的人们就走出家门,到外面呼吸难得的清新空气。贾大爷沿着运河边一路小跑,突然之间,看见草丛中躺着两具尸体,急忙向警方报案。

警察发现被害者是一对青年男女,被人杀死在沈河区先农坛路的南运河东岸。经调查发现,死者为外地来沈打工人员王某(男,20岁)和刘某(女,20岁)。二人都是左胸部中刀,刺破心脏而死。女青年被强奸。

自此以后,在沈阳市南北运河频频发生恶性杀人强奸案,歹徒作案手段之残忍、手法之毒辣,令警方异常震惊:

2000年9月19日早晨,有人发现一男一女死在大东区德胜路临清巷的北运河西岸。死者为住在德胜路勤劳一巷的李某(男,57岁)和住在大东区工农路的刘某(女,41岁)。刑警出现场时发现,二人都是左胸部和左颈部中刀,刀都是准确地刺破心脏,导致被害人失血过多而死亡。两被害人的衣兜被翻动过。刘某被强奸,刘某的一台24型红色斜梁自行车在其被杀后失踪。

2002年10月17日凌晨,有市民发现一对男女被杀死在沈阳某大学林学院实习基地植物园内。死者为住东陵区马官桥的李某(男,52岁)和住天柱山小区的陈某(女,52岁)。歹徒在李某的颈部刺入两刀,在陈某的颈部和背部刺中三刀。二人都被刺破动脉,导致大失血死亡。陈某被强奸。陈某骑来的紫花色26斜梁自行车丢失,警方分析自行车被杀人者骑走。

运河杀人、强奸、抢劫案频频发生,引起了沈阳市公安局和辽宁省公安厅的高度重视。办案人员经过侦查和技术串联后发现,这一系列的恶性案件系一人所为,作案者为一矮个男子,北方口音,眉间有川字皱褶,经济状况较差,估计是流窜人员或外地来沈打工人员,可能骑着一辆自行车活动。男子行凶时使用的是一把10厘米以上的单刃刀具,专抢在运河边谈情说爱的男女恋人,许多案件是在杀人抢劫后奸尸。随后,沈阳市公安局将此案确定为2002年“串联54号”案件,并展开重点攻坚。

除了根据掌握的线索追踪歹徒行踪外,沈阳警方在易发案的运河、公园等地段展开大规模的、24小时不间断的巡逻布控。那段时间,凡是有运河经过的区域,每天都会有大量便衣警察进行化装侦查,但案件始终没有突破性进展。

时间一天一天地过去,案子依然再发。这时,一场轰轰烈烈的名为“百日会战”的专项斗争于2003年7月在全省展开。辽宁省公安厅将此案确定为全省“三号公案”,全力攻坚。

沈阳市公安局定下了两条战线作战的方针来攻克“串联54号”案件。在第一条战线上,沈阳各级公安机关、各警种、各部门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,加大巡逻守候力度,在带状公园等易发案地点采取化装侦查和跟踪布控的手段展开侦破,并控制犯罪。组织警力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和作案规律,对嫌疑人可能出现和藏匿的地方进行全面排查。第二条战线是在全市各监管场所开展深挖犯罪活动和“坦检”攻势。

看守所里检举出系列杀手

战役打响后,大东区公安分局看守所管教员刘长凯发现,因抢劫摩托车被抓的在押人员赵某情绪反常。7月1日,赵某终于开口要检举一个叫王强的人。

据赵某说,王强三十来岁,原来住在铁岭开原。这个王强个子不高,但心狠手辣,曾多次在公园抢劫。王强外出的时候经常携带刀具,骑自行车外出,好穿一双黄胶鞋。据赵某回忆,他曾看见过王强拿着一条带血的项链和很贵重的手表,王强说是抢来的。2001年夏季的一个下雨天,王强曾约赵某去大二环一带抢劫,但因时机不成熟没有得手。事后,王强还给他讲了一通抢劫的经验,告诉他,在下雨天,可以到公园的凉亭里去抢劫,容易得手。

7月3日,负责执行抓捕任务的大东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侦查员两下开原,没有发现王强。2003年7月14日,侦查员再次赶赴开原,王强在他母亲家所在的马家寨乡腰堡村出现。为了不打草惊蛇,侦查员进入村子,混进看热闹的人群当中,在村子东头抓住了他。

 

经审讯,王强陆续交代了自1992年以来杀人、强奸、抢劫的犯罪事实。虽然王强心狠手辣,但是他的心却非常细。凡是他作的案子,他都能准确地记住时间与地点,在王强看似漫不经心的交代之中,王强残暴与恶毒的嘴脸也越来越清晰。

因罪恶而疯狂的人生

历经了多年的苦苦追查之后,公安机关终于破获了此案,作案30余起、杀害50余人,“串联54号”的罪魁祸首——嫌疑人王强终于落入法网。 2005年3月23日,“超级杀人狂”王强,终于在辽宁沈阳接受法律正义的审判。

王 强,1976年生,是开原市马家寨乡杏花村人。王强说,父母都是农民,有一个弟弟在大连渔船上打工,王强没有文化,只上过小学一年级,二年级上了没几天就离开了家。

在他的记忆中,他爸爸是赌徒,赢了回来就喝大酒,输了就拿王强哥俩和妈妈出气,不是打就是让他们跪着,有时一跪就是半宿。

在王强八岁那年,妈妈和爸爸离婚。离婚以后,爸爸根本不管王强,爷爷奶奶也不愿管,动不动还打骂他。13岁他才上学,后来跑到了沈阳。

王强整天就在沈阳站一带混,遇见一个30多岁的人,叫王森林,王强和他学掏包,后被劳教。出来后,他决定和朋友一起干。王强找同伙的标准有三个:一是同乡,二是家中贫困,三是岁数不大。被王强带出来的有杨兴波、赵俊鹏、戴军和谭涛、谭勇兄弟等人。在沈阳作案期间,他们住的、吃的、用的都是由王强负责,但有一条:必须听他的。

有了自己放心的同伙,王强的胆子更大了,一到晚上就带着他们在沈阳公园转悠,寻找“野鸳鸯”,然后冒充警察敲诈,后来干脆见到恋爱男女就下手抢劫。

1994年夏季的一个晚上,王强等人溜达到南湖公园,在湖边的一个僻静处发现一对情侣,便上去索要钱物,遭到拒绝后,他们就掏出刀来扎这对男女,直到把他们打入湖中。

为了保证作案成功,王强还有意培养手下人的胆量。有一次在青年公园里,见到一对青年男女,他让杨兴波和戴军先上去,可他俩折腾半天也没整服人家,王强顺手操起一根木棒子,照着男的脑袋就是一下,这男的当时就倒下了,女的吓得也不喊了,他们翻走了两人身上所有的钱物,最后王强还把女的拽到旁边的树林中强奸了。

从1994年以来,王强带着他的弟兄们在沈阳、铁岭、开原、北京作案多起。如果抢得多了,王强根据每个人的表现分钱。

王强一直担心人多嘴杂,把自己被人“撂”出去。1996年初,真有人把他给“撂”了。当时王强咬着牙硬挺,只承认冒充警察敲诈这一件事,结果还真“挺”了过去,被劳教三年。这件事促使王强抱定作大案一定要“单干”的决心。

1998年12月4日,王强被提前半年释放。出来的当天晚上,他就直奔沈阳南运河边,见一个女青年在河边散步,他上去用木棒子将其打倒,把她强奸了。没过几天,王强又在沈阳西塔地区将一女青年用铁棒子打倒后强奸。从劳教所出来的第一年里,单独作案就有20多起,杀死十几人,不知是死是活的也有十几人,强奸七八个人。

王强逐渐养成了残忍、暴躁的性格和极强的报复心理。结婚没几年,老婆就离婚了,所以他对女人特别恨,有几次在实施强奸犯罪时,被害人求王强别杀她,最终王强还是把她杀了。

在和平区解放电影院附近有一个干洗店,平时王强经常到这个店洗衣服,这家人看不起王强,总向他要高价,他恨在心。2000年七八月份的一天凌晨,王强带着两把杀猪刀来到了这家干洗店。敲门时,是老太太开的,其他人不在,他上去就是一刀,把她刺倒。她捂着伤口问王强为什么杀她,王强告诉她:“就因为你家总管我要高价。”老太太说:“那你为什么不说呢?”王强说:“我不愿跟你们浪费口舌,这样干脆。”接着又刺了她几刀,一直把老太太刺死,抢走了她耳朵上的金耳环和翻出来的几百元钱。

王强确实遇到过不少次便衣警察,有几天晚上,王强在北运河边看见一对便衣警察,第一天在那里,第二天还在那里,他连去了三天,警察也没挪地方,一看就是“蹲坑”的。他就与警察“兜起了圈子”,你在这边“蹲”,我就到那边“干”。

王强后来好像有了“杀人癖”,隔几天不杀人和抢劫、强奸,心里总好像有点什么事儿似的。2000年5月9日、10日、11日的连续三天夜里,王强在沈河区的南运河边的翠园内、皇姑区的北运河的将军园内、北陵公园的西北角等地一连将六对男女杀死,抢劫了几百元钱,强奸两人。

他不但在杀人、抢劫中获得刺激和快感,而且还有意识地与警察“较劲”。他已经没有办法让自己停下手来。为此,王强曾专门带了四万元到广州买枪。就在要掏钱买枪时,一个“朋友”提醒他:卖枪的弄不好是警察故意放的“线儿”,搞不好你前脚买完,后脚走不了几步就会有人抓你。

合计再三,王强还是没敢买。

从杀人的第一天开始,王强就知道早晚会有一天落入法网。他从不积攒钱财,有钱就花。打工装扮是晚上作案的工作服,故意弄得又脏又破,作案后藏起来,换上高档衣服。

王强主要消费是打麻将和找小姐,和平区的不少麻将馆他都去过,最多的一天输了三四万元。找小姐他也花了不少钱,曾经专门为包小姐还租过房子。王强听说沈阳某宾馆有高级小姐,不少还是会说外语的女大学生,就专门去了几次,每次消费都是几千元。有时他一高兴,还经常顺手甩给小姐一两千元小费。

王强这样评价他这一辈子:那就是混,混到哪算哪吧!

最终,他到了另外一个世界混去了。